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定义

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范,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各地政府在区别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状况分别纳税。

个税及税法的进展历程

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出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直至1980年以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我国才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上述三个税收法规发布实施以后,对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紧要是按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税政不统一、税负不够合理。)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第二次修正,并于当日公布生效。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

但是,纳税人未提给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经营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范,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项,具体包含: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帖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是指:

  •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 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出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 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行为取得的所得;
  •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出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出产、 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包含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面、雕刻、影视、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 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给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给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不包含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 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动所得

财产转动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 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免征范围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范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范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离退休人员按规范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范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范缴纳个人所得税。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范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范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各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调高至3500元,同时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范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范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实行分类征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经营管理

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扣缴税款和自行申报两种纳税方式。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高有扣缴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都应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018年上调个税起征点至每年6万元

2018年6月19日,我国时隔7年再次上调个税起征点。 我国上一次调整个税起征点是7年以前,现行的个税起征点7年未变。这期间我国个税缴纳逐年增加。2017年全国个税收入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2013年仅6531亿元,五年时间累计增长5435亿元。

此次个税修正案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是以前按月计征,而是按年。而且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除了此前公布的6万元(即每个月5000元)外,还包含目前已经施行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扣除,以及此次新增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上千万缴纳个税的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将受益,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工作的工薪阶层,是个税缴纳的主力军。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多数人来讲无疑是件好事,收入增加。 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018年6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修正案)全文,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个税修正案提出在2019年1月1日施行,但在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

由于这一综合所得税率和级距是以此前的工资薪金个税收入标准为基础,因此对比此前的标准可以看出,这次综合所得的七档税率跟以前一致,没有变化。但税率级距有了明显变化,紧要是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明显扩大,25%的税率级距有所缩小,而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如果不考虑有工资薪金以外的收入,那么收入越少减税幅度越大,不过减税金额来说收入越高减税金额越高。比如第一财经记者测算发现,月薪1万税改前后减税金额降幅超70%,月薪2万减税降幅超50%。不过后者减税金额约1230元,高于前者。

2018年8元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范: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范,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根据2018公布的年个税修正案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2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3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4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适用30%
5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6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最高的45%税率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范: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金额- 专项附加费用-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范,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09月01日前)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式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表于2011年06月30日 实施于2011年09月01日)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范,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是3500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ps: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6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3500)×10%-105=145(元)。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含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状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范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式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范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式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式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年终奖计算:

当月工资3500以上,用工资-3500来确定工资税率,用年终奖/12来确定适用年终奖税率,当月应纳税额=(工资-3500)*工资税率-扣除数 + (年终奖*税率-扣除数)

例:当月工资4500 年终奖30000

计算: 30000/12=2500 用10%作年终奖税率

4500-3500=1000 用3%作当月工资税率

应纳税额=(4500-3500)*3%-0 + (30000*10%-105)=2925 元

当月工资3500以下,用(工资+年终奖-3500)/12来确定税率,当月应纳税额=(工资+年终奖-3500)*税率-扣除数

例:当月工资3000 年终奖24000

计算: (3000+24000-3500)/12=1958.33 用10%作当月应纳税率

应纳税额=(3000+24000-3500)*10%-105=2245 元

内部退养(或提前离岗)人员取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中,未达到离退休年龄,提前离岗且未办理离退休手续(内部退养)的职工,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提前离岗)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实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已确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范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 ps:

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未加成纳税金额=32000*20%=6400元
加成部分纳税金额=(32000-20000)*20%*50%=1200元
应纳税额=6400+1200=7600元
当然 利用速算扣除系数
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例如: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给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给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含稿酬所得。

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税率。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叶某发明一项自动化专利技术,2004年8月转让给A企业,转让价15万元,A企业8月支付使用费6000元,9月支付使用费9000元;9月,叶某将该项使用权转让给D企业,获得转让费收入8000元,叶某转让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叶某此项专利技术转让了两次,应分两次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 转让给A企业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9000)×(1-20%)×20%=2400元
  • 转让给D企业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1-20%)×20%=1280元

叶某转让此项专利技术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1280=3680元

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卫某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的利息收入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20%=200元

个人储蓄存款利息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我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每次取得的利息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利息全额×20%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储蓄机构在向储户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

合理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历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并能够提给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入的20%。

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确定财产原值,有以下几种状况:

  • 一是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范缴纳的有关费用。
  • 二是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 三是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 四是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 五是其他财产原值,参照以上四种办法确定。

上述财产原值的确定,个人必须提给有关的合法凭证;对未能提给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税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状况核定其财产原值或实行核定征收。例如房产转让,如果纳税人不能准确提给房产原值和有 关税费凭证,无法确定房产原值时,税务机关可以综合考虑该项房产的坐落地、建造时间、当地房价、面积等因素,按房产转让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个人在卖出财产时按有关规范所支付的费用,如营业税及其附加、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等。

个人取得中奖、中彩等偶然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叶某参加电视台举办的有奖竞猜行为中奖,获一台价值8000元的电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20%=1600元

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是指:

  •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出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行为取得的所得;
  •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出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出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出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出产经营以及与出产经营有关的行为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含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出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经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出产经营历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50
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250
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1250
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4250
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范,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出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计税办法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演职人员取得报酬,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演职人员是指参加演出(包含舞台演出、录音、录像、拍摄影视等)而取得报酬的个人。

演职人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演职人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演职人员取得报酬后按规范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经营管理费以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演职人员取得报酬为不含税收入(指税后收入)的,分两种状况:

(1)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作为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收入额低于3360元的,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不含税收入额高于3360元的,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向演职人员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应该按照税法规范代扣代缴演职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含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状况:

(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范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

其中的必要费用是指每月1600元。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表)。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0元的5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范,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范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另外,如果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承包人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不能提给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部门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和缴税方式。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入者,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入者和合伙企业的每一个合伙人都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入者以全部出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的投入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出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每一个投入者应纳税所得额(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和合伙人数平均计算每个投入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每个投入者应承担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状况:

(1)定额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税务部门依法核定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按期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范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图4)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个人投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独资、合伙企业的,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独资、合伙企业的,投入者个人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部门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紧要有两种状况:

(1)投入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分别向各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其投入的全部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实际出产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各个独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合计数

本企业投入者应纳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各个独资企业应

纳税所得额的合计数

本企业投入者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本企业投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本企业投入者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2)投入者兴办企业中有合伙企业的,将投入者在合伙企业中应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其投入于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确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投入者应向经常居住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对于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理汇算清缴,并且在5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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