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投入有限责任企业简介

中央汇金投入有限责任企业,简称汇金企业,2003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724.65亿元人民币,是当时中国最大的金融投入企业,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办公地点位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入有限责任企业(简称“中投企业”)成立后,汇金企业变更为中投企业的全资子企业,企业原定位不变。

汇金企业经营管理层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中央汇金企业董事会由丁学东、李剑阁、解植春、吴晓灵、金莲淑五人组成。其中丁学东为董事长,李剑阁为副董事长,解植春为执行董事,吴晓灵、金莲淑为独立董事。

董事长丁学东1960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国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兼人事教育司司长、产权司司长,财政部国有资本金基础经营管理司司长、农业司司长、教科文司司长,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务院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投入有限责任企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并兼任本企业董事长。
副董事长李剑阁1949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计委副司长,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国务院体改办副主任,国务院进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企业董事长。现任本企业副董事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企业董事长。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解植春195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企业董事,中国光大(集团)总企业新加坡地区总部副主任兼光大亚太行政总裁,光大证券有限责任企业总裁,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总企业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企业董事长。现任中国投入有限责任企业副总经理,并任本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独立董事吴晓灵1947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时报》社副总编辑(副局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体制改革司副司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外汇经营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经营管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全国人大常委、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兼任本企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金莲淑1942年出生,学士。历任财政部工业交通司司长,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中国会计学会会长。现任本企业独立董事。

监事会由郭浩达、崔光庆及一名职工监事组成。

监事长郭浩达195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苏州市分行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江苏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企业执行董事、副行长。现任中国投入有限责任企业监事长,并兼任本企业监事长。
监事崔光庆196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家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副司长、信息邮政审计局副局长、局长。现任中国投入有限责任企业纪委副书记、监事会办公室/内审部总监、职工监事,并兼任本企业监事。
职工监事袁临江1963年出生,工商经营管理硕士。历任国家物资部副处级干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危机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重庆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派出董事。现任本企业综合经营管理部兼银行机构经营管理二部主任、光大实业派出董事,并兼任本企业职工监事。

司董事会聘任解植春为企业总经理,陈有安、赵海英、张宏安为企业副总经理。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解植春195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企业董事,中国光大(集团)总企业新加坡地区总部副主任兼光大亚太行政总裁,光大证券有限责任企业总裁,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总企业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企业董事长。现任中国投入有限责任企业副总经理,并任本企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副总经理陈有安1958年出生,经营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华东地区信贷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兰州分行行长,甘肃省省长助理兼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省商务厅厅长及省农信社理事长。现任本企业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赵海英196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发行监管部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派出董事兼中央汇金企业研究与法律部主任,中投企业资产配置与战略研究部总监兼中央汇金企业非银行部主任,中央汇金企业副总经理兼非银行部主任。现任中投企业执行委员会成员兼本企业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张宏安196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财政部预算司调研员、部长办公室秘书,中国投入有限责任企业董事会秘书,中央汇金投入有限责任企业银行部副主任、主任。现任本企业副总经理。

汇金企业的组织结构

银行机构经营管理二部负责国开行、光大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股权经营管理工作。

证券机构经营管理部负责中央汇金企业控参股证券企业等股权经营管理工作。

保险机构经营管理部负责中央汇金企业控参股保险企业股权经营管理工作。

综合经营管理部负责中央汇金企业日常办公和运营,负责撰写企业综合报告和战略规划研究,并承担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务工作。

法律合规部负责处理企业的法律和合规事务,控制企业的法律危机,为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提给法律支持,保障企业股权经营管理工作的外部合规,并配合企业其他相关部门,保障企业内部运作的合规性。

公关外事部负责企业的公共关系、新闻发布和外事工作。

财务部负责企业会计核算,根据国家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告;编制和执行企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提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解析报告;经营管理企业存量资金。

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开发、配置和经营管理,建立并实施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及培训制度。

内审部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外部审计,监督评价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履职尽职状况,审核企业财务报告等重要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汇金企业的定位

代表国家对国有大型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高效运用外汇储备、对外汇储备保值增值负责。人们常以新加坡的淡马锡类比汇金。淡马锡就是因为它在市场培育和去留进退上表现出极高的姿态,才推动了新加坡一大批战略性企业的快速稳健进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汇金的定位并不存在悖论,因为投入回报率的提高离不开培育一个稳健的市场和具备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但是在一些状况下,这要求战略性投入牺牲短期利益以换取长远回报。

汇金企业的投入记录

  • 2003年12月注资中国银行225亿美元;
  • 2003年12月注资中国建设银行200亿美元;
  • 2003年12月注资建银投入企业25亿美元;
  • 2004年6月注资交通银行30亿人民币;
  • 2005年4月注资中国工商银行150亿美元;
  • 2005年6月注资银河证券企业100亿元人民币;
  • 2005年7月注资中国进出口银行50亿美元;
  • 2005年8月注资申银万国证券企业25亿人民币另提给贷款15亿人民币;
  • 2005年8月注资国泰君安证券企业10亿人民币另提给贷款15亿人民币;
  • 2005年8月注资银河金融控股企业55亿元人民币;
  • 2005年9月注资光大银行100亿元人民币;
  • 2006年12月注资光大银行200亿人民币;

相关争议

汇金企业虽然名为企业,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经营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企业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企业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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