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的定义

所谓交叉持股,又称相互持股或交互持股,交叉持股是指在区别的企业之间互相参股,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现象。它的一个紧要特征是,甲持有乙的股权;乙持有丙的股权;丙又持有甲的股权……,在牛市行情中,甲乙丙企业的资产都实现了增值,意味着它们所持有的别的企业股权也在升值,进而又刺激自身股价上涨,从而形成互动性上涨关系,也形成了泡沫性牛市机制。

交叉持股的起源及进展

交叉持股最早开始于日本的阳和房地产企业事件。1952年该企业被恶意收购,从而引发了三菱集团内部结构调整。1953年,日本《反垄断法》修改后,出于防止被从二级市场收购的需要,三菱集团下属子企业开始交叉持股。从此以后,交叉持股在日本作为一种防止被收购的策略而大行其道。在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企业还把相互持股作为跟银行保持密切关系以获取资本的一种策略。

相互持股进展的第二次浪潮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外国投入自由化阶段,这个阶段美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大举向日本实行FDI,尤其是闯入了一些日本企业的优势领域,比如汽车行业。丰田是第一家运用相互持股策略来防止被外国企业恶意收购的企业,之后,日产、五十铃、日野、大法等汽车企业也采取了同样的策略。

交叉持股显然达到了防止恶意收购与加强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的目标,但也有很强的副作用,那就是削弱了股东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控制。但无论如何,交叉持股使得日本的上市企业在资产重估历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资产重估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日本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了货币过量供应,期间还伴随着日元升值,流动性泛滥促使国内资产价格迅速膨胀。流动性催生了日本股市泡沫,而交叉持股概念又助推了股市走向泡沫性牛市的巅峰。

中国的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的影响

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或者参股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它决定了企业是以何种方式享受股权投入带来的收益。日本的会计准则决定了日本企业只能以分红和出售的形式享有这种投入收益,二级市场的波动不能直接体现在企业盈利中,中国在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之前也是这种状况。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少数股东更有动力监督企业良性进展,并且随着会计准则的更改,其限售股份的价值将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这就引发了股权投入重估的进程。

新会计准则对交叉持股的相关规范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入》,长期股权投入将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式计量。在长期股权投入中,对企业有控制权以及不具备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股权都将以成本法计量,否则将以权益法计量。根据我们统计的数据来看,这也就意味着相当多的上市企业交叉持股股权将以权益法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实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一规范,上市企业实行短期股票投入的,将不再采用原来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此举将使上市企业在短期证券投入上的损益浮出水面,也就意味着这些交叉持股企业面临价值重估机遇。

新会计准则下最佳股权安排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上市企业对于其股东地位可以做出最有利的安排。对于相对和绝对控股股东来说,股权投入将会是长期的,这部分股权以成本法计量,[[控股企业]的收益或分红将会合并到企业报表中,这是其分享投入股权的一般方式。而对于少数股东来说,享受企业分红可能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是把股权投入这项放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这样不但可以获得股权投入收益享受股东权益增值和分红(同股同权),而且二级市场的价格变动也能够体现出来,以获取双重收益。

沪深上市企业交叉持股的现状

交叉持股状况非常普遍,尤以参股金融企业为甚

目前沪深上市企业交叉持股状况非常普遍,具不完全统计,沪深上市企业交叉持股为340例,上市企业参股银行361例(上市及非上市),参股保险企业68例(上市及非上市),参股综合类券商270例(上市及非上市),参股经纪类券商8例,参股信托企业68例(上市及非上市),参股基金经营管理企业20例。

沪深上市企业交叉持股和参股的状况区别于日本,日本企业更多的是集团内部子企业相互持股,并且多是银行持股企业比例较高,而企业持股银行比例较低。中国银行(行情论坛)业的股权多在企业手中,其中只有少数金融类企业(如保险)参股银行,而且从其他金融企业的状况来看也是如此,这是由于中国金融行业的监管所导致的。而且还有一个显著特征。中国参股银行的企业持股比例都非常低,大部分不到1%,而且多在0.1%以下,仅有平安持有浦发银行(行情论坛)4.52%的股权以及东方集团(行情论坛)持有民生银行(行情论坛)4.71%的股权比例比较高,这点和日本企业动辄持有银行4%、5%的股权区别。虽然如此,因为这些企业的股本本身也比较小,因此这些股权已经足够对上市企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相对于银行来说,企业对[证券]]、保险企业的参股比例要高得多。虽然大部分证券企业和保险企业并未上市,这部分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将以成本法计算,但这些金融企业处于高速成长期,因此参股这些金融企业的上市企业会获得较高的资本增值,其投入收益率体现在财务指标上就是净资产回报率。而一旦股权转让或投入标的实现上市,这部分股权计入投入收益的话将会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同理,投入于其它优秀企业的上市企业也是这种状况。

大量参股金融企业使泡沫化更严重

中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企业交叉持股特征,使得股权投入比日本更加泡沫化。金融类企业是资产重估的根源,也是泡沫产生的根源,而沪深上市企业持有大量的这类股权,因此这种泡沫反映在证券市场上就是参股金融企业的股价大幅攀升,而且相当多的这类企业基本面都比较差,仅凭借金融股权就乌鸡变凤凰。可以预见到中国证券市场金融股权的泡沫才刚刚开始,因为金融企业上市潮才刚刚开始,还有大量的证券企业、保险企业、银行、信托等企业等待上市,这些金融企业的股权最终都将会演变为证券市场的泡沫。

如何选择交叉持股企业

对于交叉持股企业的选择,我们看好四类投入标的:

第一类:关注本币升值背景下持有金融企业的股权,比如持有储蓄金融、和保险股权的上市企业。

第二类:持有具备资源重估机会的企业股权的上市企业,比如稀有金属、石油、煤炭等等,这类企业具备比较强的议价能力,所以其股权可能在资产市场中具备较大升值空间.

第三类:持有优质企业股权的上市企业。

第四类:持有即将上市企业股权的上市企业。

在选择这些企业的时候,最重要的是看上市企业的会计政策里会计科目是如何处理的。总的原则可以用一句话来概况,即“控股股权成本计量,参股股权公允价值计量”,这样既可以保证控股股权获得长期资本增值和企业分红,也可以保证参股企业享受企业分红和二级市场价格上涨的双重收益。当然,不能脱离企业的基本面单独看股权投入,在选择投入标的的时候还是要在这个主题背景下筛选基本面较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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