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国际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大潮流。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相互协商制定经济贸易政策和措施,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定,在经济上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性经济贸易联合体的历程。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但国内外对经济一体化尚无统一定义。"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的使用是近年出现的。据专家考证,在1942年以前一次也没有被使用过。到1950年,经济学家开始将其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历程。也有人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域内,贸易壁垒被削弱或消除,出产要素趋于自由流动。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实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地理范围。根据经济地理的观点,世界可以分为许多地带,并由各个具备区别经济特色的地区组成。但这些经济地区同国家地区并非总是同一区域。为了调和两种地区之间的关系,主张同一地区同其他地区区别的特殊条件,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经济的一体化是一体化组织的基础,一体化组织则是在契约上和组织上把一体化的成就固定下来。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球涌现,形成了一股强劲的 新浪潮。这股 新浪潮推进之迅速,合作之深入,内容之广泛,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都是前所未有的。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不仅反映了经济全球化深入进展的新特点,而且反映了世界多极化曲折进展的新趋势。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一)按照贸易壁垒强弱的程度划分

1 、特惠贸易协定( 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 )

它是指在实行特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或部分商品规范特别的 关税优惠。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松散和较低级的一种形式。

2 、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Area )

它是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贸易区域。自由贸易区内逐渐减免甚至取消 关税与进口数量限制,同时,保留成员国各自的原有独立的对区外国家的 关税结构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3 、 关税同盟( Customs Union )

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或协定取消区域内 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 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这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更进了一步。它除了包含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而且成员国对同盟外的国家建立了共同的、统一的 关税税率,结盟的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镜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排除非成员国商品的竞争,它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

4 、共同市场( Common Market )

它是指除了在成员国内完全废除 关税与数量限制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共同 关税外,还取消了出产要素流动的各自限制,允许劳动、资本等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在商品自由流动方面,它既一直对对外的统一 关税,由有协调间接税制度、产品标准化制度;在资本的自由流动方面,有协调筹资制度;在劳动的自由流动方面,有学历和技术等级的相互承认制度等等。共同市场下经济调节的超国家性质比 关税同盟更进一步。

5 、经济同盟( Economic Union )

它是共同市场和经济共同体向超国家一体化的宏观协调机制进展的具体步骤,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在实行 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包含货币、财政、经济进展和社会福利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和出产要素的流动政策,并拥有一个制定这些政策的超国家的共同机构。

6 、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 )

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形式。完全经济一体化不仅包含经济同盟的全部特点,而且各成员国还统一所有的重大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和出产要素流动的政策。在这个一体化组织内,各成员国的税率特别是增值税率和特别消费税率基本协调一致;它建立统一的中央银行,使用统一的货币;取消外汇管制,实行同样的汇率经营管理;逐步废除跨国界的金融管制,允许相互购买和发行各种有价证券;实行价格的统一经营管理等等。完全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般有共同的组织经营管理机构,这种机构的权力以成员国的部分经济决策与经营管理权限的让渡为基础。

(二)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围划分

1 、部门经济一体化( Sectoral Economic Integration )

部门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一个或几个部门(或商品,或产业),达成共同的经济联合协定而产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2 、全盘经济一体化( Overall Economic Integration )

全盘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所有经济部门加以一体化的形态。

(三)按参加国的经济进展水平划分

1 、水平经济一体化( Horizontal Economic Integration )

水平经济一体化,又称横向经济一体化。它是指由经济进展水平大致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2 、垂直经济一体化( Vertical Economic Integration )

垂直经济一体化,又称纵向经济一体化。它是指由经济进展水平区别的国家所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与进展的原因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进程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雏形可以追溯到 1921 年,当时的比利时与卢森堡结成经济同盟,后来荷兰加入,组成比荷卢经济同盟。 1932 年,英国与英联邦成员国组成英帝国特惠区,成员国彼此之间相互减让 关税,但对非英联邦成员的国家仍维持着原来较高的 关税,形成了一种特惠 关税区。

经济一体化的迅速进展,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并形成三次较大的进展高潮。

第一次高潮发生在 20 世纪 50 ~ 60 年代。

第二次高潮发生在 20 世纪 70 ~ 80 年代后半期。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展的紧要原因

1 、联合一致抗衡外部强大势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直接动因

2 、二战后,科学技术和社会出产力的高速进展,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基础。

3 、维护民族经济利益与进展及其政治利益是地区经济一体化形成与进展的内在动因。

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经济一体化,还是进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其根本原因都在于维护自身的经济、贸易领利益,为本国经济的进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4 、贸易与投入自由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进展的经济源泉。

5 、贸易创造等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进展的重要原因。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一、 关税同盟理论

对 关税同盟理论研究最有影响的是以美国经济学范纳( Jacok Viner )和李普西( K·G·Lipsey )。按照范纳的 关税同盟理论,完全形态的 关税同盟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 1 )完全取消各成员国间的 关税;

( 2 )对来自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设置统一的 关税;

( 3 )通过协商方式在成员国之间分配 关税收入。这种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相结合的结构,使得 关税同盟对整个世界经济福利的影响呈现双重性,即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并存。

(一) 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所谓 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是指假定在经济资源总量不变、技术条件没有改进的状况下, 关税同盟对集团内外国家、经济进展以及物质福利的影响。 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紧要是指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1 、贸易创造效应( Trade Creating Effect )

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由于 关税同盟内实行自由贸易后,产品从成本较高的国内出产转往成本较低的成员国出产,从成员国的进口量增加,新的贸易得以“创造”。此外,一国由原先从同盟外国家的高价购买转而从结盟成员国的低价购买也属于贸易创造

2 、贸易转移效应( Trade Diversion Effect )

假定缔结 关税同盟前 关税同盟国不出产某种商品而采取自由贸易的立场,无税(或 关税很低)地从世界上出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产品; 关税同盟建立后,同盟成员国高产品转由同盟内出产效率最高的国家进口。如果同盟内出产效率最高的国家不是世界上出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则进口成本较同盟成立增加,消费开支扩大,使同盟国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这就是贸易转移效应。

(二)次优理论与 关税同盟的其他静态效应

1 、次优理论

范纳认为 关税同盟的建立既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成员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福利,而这取决于产生 关税同盟的环境,这就是次优理论( Theory of the Second best )。这个理论认为,如果福利最大化或者帕累托最优所需要的条件不能全部满足,那么尽量满足尽可能多的条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这样做通常会导致次优状况的发生。因此,建立 关税同盟并不仅仅在成员国之间消除贸易壁垒,并不必然产生次优的福利状态。所以,要使 关税同盟更可能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增加福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 、 关税同盟的其他静态福利效应

第一, 关税同盟使得各成员国的海关人员、边境巡逻人员等减少而引起的行政费用的减少;

第二,贸易转移型 关税同盟通过减少对同盟成员国之外的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进口需求和出口供给,有可能使同盟成员国共同的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第三,任何一个 关税同盟,在国际贸易投票中以一个整体来行动,较之任何一个独立行动的国家来说,可能具备更强大的讨价还价的能力;

第四, 关税同盟建立后,可减少走私。由于 关税同盟的建立,商品可在同盟成员国之间自由移动,在同盟内消除了走私产生的根源,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查禁走私的费用支出,还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三) 关税同盟产生的动态效应

所谓 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是指 关税同盟对成员国贸易以及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 关税同盟的建立使成员国间的市场竞争加剧,专业化分工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使出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2 、 关税同盟建立后,成员国国内市场向统一的大市场转换,自由市场扩大,从而使成员国获取转移与规模经济效益 .

3 、 关税同盟的建立、市场的扩大、投入环境的大大改善 ,会吸引成员国厂商扩大投入,也能吸引非成员国的资本向同盟成员国转移。

4 、 关税同盟建立以后,由于出产要素可在成员国间自由移动,市场趋于统一并且竞争加剧,投入规模扩大,促进了研究与开发的扩大,技术进步提高,加速了各成员国经济的进展。

二、大市场理论

大市场理论的提出者认为:以前各国之间推行狭隘的只顾本国利益的贸易保护政策,把市场分割得狭小而又缺乏适度的弹性,这样只能为本国出产厂商提给狭窄的市场,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大批量出产的利益。

三、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

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是由日本著名教授小岛清提出的。

所谓协议性国际分工,是指一国放弃某种商品的出产并把国内市场提给给另一国,而另一国则放弃另外一种商品的出产并把国内市场提给给对方,即两国达成相互提给市场的协议,实行协议性国际分工。协议性分工不能指望同通过价格机制自动地实现,而必须通过当事国的某种协议来加以实现,也就是通过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把协议性分工组织化。如拉美中部共同市场统一产业政策,由国家间的计划决定的分工,就是典型的协议性国际分工。

四、综合进展战略理论

综合进展战略理论认为,经济一体化是进展中国家的一种进展战略,要求有强有力的共同机构和政治意志来保护较不发达国家的优势。所以,有效的政府干预对于经济一体化是很重要的,进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是变革世界经济格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要素。

区域经济一体化兴起的动因

新一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波澜壮阔,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其经济原因紧要有:

一是当前全球范围内日益加深的市场化趋向改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奠定了体制基础。在战后新技术条件下,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分工与依赖日益加深,出产社会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各国的出产和流通及其经济行为进一步越出国界。这就必然要求消除阻碍经济国际化进展的市场和体制障碍。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实践认识到,只有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加快本国经济进展的速度、提高经济的运转效率和国际竞争力。通过改革,各国消除了商品、出产要素、资本以及技术在国家之间实行流动的经济体制上的障碍,促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

二是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本身的局限性以及近年来多边 贸易谈判所遭遇的挫折和困难,刺激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虽然世贸组织是推动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紧要力量,但由于自身庞大,运作程序复杂,根据世贸组织“一揽子接受”方式,其成员对各项议题的谈判只有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才能实行,从而注定了短时间内所有成员达成共识和消除矛盾并非易事。比如,2001年11月在多哈发起的首轮多边回合谈判一直举步维艰。多边 贸易谈判前景的不可预测性,为双边和区域性贸易协议提给了进展空间与机遇,也为参与全球竞争多了一种选择。而且,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因其成员常常是地理位置相邻、社会政治制度相似、出产力进展水平相近、有类似的文化历史背景,因而具备开展经济合作的诸多优势。

服务于本地区的和平、进展与稳定,是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政治原因,其紧要包含:

一是谋求政治修好,缓解矛盾冲突,稳定地区局势。世界银行研究表明:区域贸易协议除了促进贸易流动,也对消除政治冲突起着显著的作用。欧洲合作的初始动机和最终目标就是政治。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磨难,欧洲人意识到不能再发生战争,必须通过合作、一体化与联合,才能实现欧洲的长久稳定、安全和进展。时至今日,欧洲各国终于通过经济合作,为实现地区的和平与进展、实现大欧洲联合的梦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亚洲,1999年东亚领导人关于东亚合作的联合声明,明确提出了开展政治、安全对话与合作的议题。此外,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政治紧张局势的缓解,与正在实行中的南亚自由贸易区协议谈判密不可分。非洲一些国家政局长期不稳,大多数国家经济又不发达,这些因素促使非洲联盟于2002年问世,其目的是试图以政治和经济合作来推动地区稳定与经济进展。

二是推动国内的体制改革。一些进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把区域贸易协议作为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国内体制改革进程的机制,即通过外部的条约责任和有形具体的承诺来促进国内的体制改革。20世纪90年代,东欧转型国家与欧盟签署区域贸易协议的目的之一,就在于以此推动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历程。

三是寻求区域层面的政治保护以抗衡其他区域集团。这是世界大国加紧组织和巩固区域经济集团的一个重要动因。美国参与跨地区的亚太经合组织,意在抗衡不断扩大的欧盟。而欧盟希望作为一个更强大的整体,用一个强音在国际上更有力地与美、日等大国抗争,不仅在自家门口加紧对外经济扩展,在拉美和亚洲等地积极开展经济合作,而且致力于“大欧洲自由贸易区”的构想。日本极力在亚太地区推行“雁阵模式”,巩固和扩大“大东亚经济圈”,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打入欧美腹地,并期望借此获取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俄罗斯以独联体为依托,已经建立或正在构建一些区域经济集团,如独联体国家经济联盟、欧亚经济共同体等,以巩固和加强俄的大国地位。东盟通过加强内部协调与合作,在世贸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多边经济组织中用一个声音说话,来维护日益增强的自身利益。

四是传播主体政治价值理念。“9·11”之后,美国把反恐作为其国际战略的一项核心内容。2003年5月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美国主动提出与中东地区国家在 2013年之前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舆论普遍认为,美国此举的真正目的是要通过自由贸易区方式在该地区推行美国式民主制度。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特征是“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因此,它对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必然是双重的,既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又具备一定的消极影响。随着积极全球化的不断进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将会变得越来越突出。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影响

(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自由贸易思想的进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区域内奉行自由贸易原则,清除各种贸易壁垒。自由贸易政策实施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将有助于成员国增强自由贸易意识,同时区域内部保护贸易的约束机制对于成员国内部贸易保护主张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

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示范效应。

3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约束效应。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三)区域谈判与多边谈判具备重要的“协同作用”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为多边 贸易谈判提给经验和技巧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消极影响

(一)区域性经济集团都实行对内自由贸易、对外保护贸易的贸易政策,这种“内外有别”的政策明显背离多边贸易体制的非歧视原则,形成保护主义的贸易壁垒。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都具备区别程度的“贸易转移效应”,背离比较优势原则,对区域外的国家造成损害,往往导致区域内外的 贸易摩擦和冲突,使世界贸易组织经常处于“救急”状态。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增加了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抑制了竞争,削弱了 WTO 体制的作用。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把各国追求自由贸易的目标由多边贸易协定转向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安排,不利于 WTO 体制发挥作用和进一步进展。

当前区域经济合作进展的紧要特点

全球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迅速进展紧要依靠三条途径:一是不断深化、升级现有形式;二是扩展现有集团成员;三是缔结新的区域贸易协议或重新启动沉寂多年的区域经济合作谈判。

东亚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亚洲的亮点。从1992年东盟签署建立自由贸易区协议(即在2008年通过实施有效优惠 关税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开始,1997年底又举行首届东盟与中日韩三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即建立“10+3”合作机制),将合作从东盟扩展至东亚地区,从而正式启动东亚合作进程。 2002年,中国与东盟达成将在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10+1”模式业已形成。

其他大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也日益明显。南部非洲进展协调会议成员国首脑会议于1992年签署关于建立南部非洲进展共同体的条约、宣言和议定书三个文件,正式将该组织更名为“南部非洲进展共同体”;“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首脑会议于1994年批准把优惠贸易区转变为共同市场的条约,宣布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简称“东南非共同市场”)正式成立。“欧盟”的诞生、欧元的启动以及欧盟实现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使得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外引人注目。“北美自由贸易区”于1994 年正式成立以来,美国设想把其范围扩展到拉美,以形成一个覆盖整个南北美地区的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区。不过,前不久阿根廷第四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关于此项动议的谈判无果而终。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的贸易部长也于2001年签署促进贸易、投入和经济一体化的政府间框架协议,并于2002年正式签约。

区域经济一体化覆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只有12个岛国和公国没有参与任何区域贸易协议(RTA)。174个国家和地区至少参加了一个(最多达29个)区域贸易协议,平均每个国家或地区参加了5个。当然,各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进展程度也不相同。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同时又是各区域经济组织成员,有的具备多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的身份。全世界近1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双重成员资格”。北方国家签署的区域贸易协议最多,平均每个国家为13个。相当数量的进展中国家已与北方国家签署了双边优惠贸易协议。多数协议发生在东欧、北非和拉美,东亚各国签署的协议少一些,而南亚各国至今尚无与北方国家签署协议的先例。

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广泛深入。新一轮的区域协议涵盖的范围大大扩展,不仅包含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包含服务贸易自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投入自由化、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统一的竞争政策、 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共同的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甚至提出要具备共同的民主理念等。比如,北美、欧盟、南南以及其他一些区域一体化协议中,很多都涉及标准、物流、海关合作、服务、 知识产权、投入、争端解决机制、劳工权益和竞争政策等条款。

形式与机制灵活多样。一是大多数区域经济集团对成员资格采取开放式态度,以加速扩大。除一些明确由双方构成的区域经济,如美加自由贸易协议、澳新紧密经济合作关系协议等之外,一般区域经济大都经历了成员由少到多的历程。比如,欧盟历经5次大规模扩大,现已进展至25个成员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4年来也经历了4次扩大,达到21个成员。二是合作形式和层次由低级向高级进展。许多国家放弃或基于原有贸易优惠安排而成立自由贸易区或 关税同盟,有的从 关税同盟进展成为共同市场。比如,1995年1月,南锥体四国(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巴拉圭)根据1994年签署的“黑金城议定书”的规范,将自由贸易区提升为 关税同盟,并正式开始运转,从而成为世界上仅次于欧盟的第二大 关税同盟。

跨洲、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和进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合作的构成基础发生了较大变化,打破了狭义的地域相邻概念,出现了跨洲、跨洋的区域合作组织。比如,日本相继与墨西哥、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区别区域经济集团之间也展开了连横合作。南锥体共同市场与其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之间开始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而东盟与欧盟外长会议之间就政治、经济领域内广泛的问题实行探讨业已制度化。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有意与南锥体共同市场合作,建立从阿拉斯加到阿根廷的整个美洲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区。突尼斯、摩洛哥等成员先后与欧盟谈判建立“欧盟与地中海自由贸易区”,并成为欧盟的伙伴国和联系国。南非则在与印度、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积极筹建“印度洋经济圈”。

紧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简介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进展概况

目前,世界经济中已有数十个各种类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不仅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卷入了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 新浪潮,而且广大的进展中国家出于进展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和共同对付发达国家经济剥削的需要,也纷纷组建、巩固和进展自身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据统计,目前全球共有 33 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其中欧洲 6 个、拉丁美洲 11 个、亚洲 3 个、非洲 8 个、大洋洲 2 个、北美 1 个、跨洲际的一体化组织 2 个。共有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

二、 欧洲联盟及其它——西欧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展

欧盟是迄今为止一体化进程最快、范围最广、层次最高、成就最大的组织。其前身——欧共体是最早的一体化组织。

(一)共同市场的机构设置

1 .部长理事会。

2 .执行委员会。

3 .欧洲议会。

4 .法院。

(二)共同市场的经济一体化成就

1 .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欧洲共同体的重要基石。它的紧要内容是:对内在成员国之间分阶段削减直到全部取消工业品 关税和其它进口限制,实现共同市场内部的工业品自有流通;对外则通过逐步拉平各成员国的 关税税率,实行统一对外 关税,以抵制和排挤共同市场以外国家的商品输入。

2 .共同的农业政策。

3 .建立欧洲货币体系。

4 .建立社会保障和协调体系以及地区进展基金。

(三)西欧一体化的进一步进展

1 .欧洲大统一市场的建立。

2 .《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签署与实施。

3 .“欧洲经济区”的建立。

4 .欧盟第四次扩大。

5 .进展联系国,签订并实施“欧洲协定”。

(四)欧盟进展前景

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成立和进展

所谓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或 APEC ,是指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或地区为实行经济的交流,促进经济的合作与进展而建立起来的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它于 1989 年 11 月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第一届部长会议宣告成立。

(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概述

1 . APEC 的成员构成、宗旨、目标和原则

2 、 APEC 的进展进程

( 1 )初期进展阶段( 1989 年~ 1992 年)

( 2 )快速进展阶段( 1993 年~ 1997 年)

( 3 )调整阶段( 1998 年~ 1999 年)

(二) APEC 的运作机制

1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2 .部长级会议

3 .高官会议

4 .委员会和工作组

( 1 )委员会

( 2 )政策专家组

( 3 )工作小组

( 4 )秘书处

三、北美自由贸易区

(一)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1986 年 6 月美国与加拿大开始谈判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历时一年半,终于在 1988 年 1 月 2 日正式签订,并经国会批准,于 198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由 8 个部分、 21 章、 2106 条款组成。除包含以往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如 关税、数量限制、政府采购条款外,还包含劳务贸易、金融及有关投入自由化条款和有关相抵 关税和反倾销税纠纷的处理手续等条款。自 1989 年生效以来, 关税已逐渐受减免,贸易、金融、服务、投入等方面的限制也明显减少,美国与加拿大的贸易额也大幅度地增加。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是世界多极化

总体来看,此轮全球范围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兴起和进展同整个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是相一致的,换句话说,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是世界经济多极化和世界政治多极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 新浪潮折射出世界经济多极化的大势。从发达国家来看,由于此轮区域一体化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一方面,全球化伴随着科技进步和出产力巨大进展的要求,出产体系和市场体系在全球范围不断扩张,而充当其中载体和推动力量的是跨国企业。另一方面,由于民族国家和利益的存在,全球竞争不断加剧;与此同时,在经济进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下,美国经济在上世纪中叶的独霸局面已经不复存在,从而形成了今日世界经济“一超多强”的格局。因此,发达国家企望通过建立区域经济组织来保证自己的出产体系和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确保在更多获利的历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进展中国家来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包含中国、印度在内的进展中国家的经济,已经逐步在世界经济中各自占据一席之地。在这种态势下,作为世界经济中的“一极”,这些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和经济一体化的愿望更加强烈,要求同发达国家平等互利、实现共赢的呼声更加高涨。然而,进展中国家作为单个经济仍显弱小,因此希望通过参加区域经济组织来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尽管这些区域经济组织往往都由大国主导,并且明知大国主导也是出于其“私利”动机,但是,进展中国家仍可能从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获得自己的利益。

由此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就是世界经济的多极化。其含义包含:一是在经济进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下,当今世界经济正在摆脱超级大国的控制,有利于平等合作、公平竞争;二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区域经济组织不仅是竞争的产物,更是大势所趋。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 新浪潮也反映了世界政治多极化的大势。一方面,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世界政治多极化趋势加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宣告美苏两极格局瓦解;美国虽然成为冷战后唯一的超级大国,拥有经济、科技、军事以及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绝对优势,但已无力建立由美国主宰的单极世界;欧洲国家积极推进内部合作,并努力朝着政治军事一体化的方向进展;日本仍然保持世界经济大国的地位,并试图成为军事、政治大国;俄罗斯资源能源丰富,科研基础也颇具优势,加上同为核大国,正力图重振大国雄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进展,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世界政治多极化趋势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展顺理成章。

另一方面,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和前提,政治上的国际联盟也需要相应的经济联盟作保障。如前所述,多数区域合作或者自由贸易安排都有着明显的政治含义。欧洲合作的目的是通过经济合作走向政治联合,实现欧洲的长久稳定和安全。美国是利用自由贸易协议实现政治目的的典型国家。而不久前古巴、委内瑞拉和玻利维亚三国首脑签署的“人民贸易协定”本身就是政治的体现,因为它不仅反映了拉美政坛的新变化,而且表明了拉美左派政府试图以此取代由美国主导和倡议的美洲自由贸易区。东南亚的合作进程,从一开始就具备很强的政治推动力。中国与东盟于2003年确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政治关系得到了显著改善。日本在中国—东盟启动自由贸易区进程之后,也紧锣密鼓地加快与东盟国家谈判自由贸易区的步伐,其政治含义也是明显的。

可以预见,随着世界多极化的进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将会进一步加强。从某种意义上说,区域经济一体化体现了国际经济与政治正朝着平等、民主方向进展的趋势,有利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有利于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根据区别标准可分为区别类别。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巴拉萨把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分为四个阶段:
(1)贸易一体化,即取消对商品流动的限制;
(2)要素一体化,即实行出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3)政策一体化,即在集团内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
(4)完全一体化,即所有政策的全面统一。与这四个阶段相对应,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根据市场融合的程度,分为以下六类:

1、优惠贸易安排。即在成员国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给予特别的 关税优惠,这是经济一体化中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形式,典型的有1932年英国与一些大英帝国以前的殖民地国家之间实行的英联邦特惠制。

2、自由贸易区。即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一个贸易区,在区内各成员国之间废除 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区内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留对非成员国的原有壁垒。

3、 关税同盟。即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 关税或其他壁垒,同时协调其相互之间的贸易政策,建立对外的统一 关税。这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又更进了一步,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典型的有欧洲经济共同体。

4、共同市场。即成员国在 关税同盟的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对出产要素流动的限制,使成员国之间不仅实现贸易自由化,而且实现技术、资本、劳动力等出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典型的如欧洲统一市场。

5、经济同盟。即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成员国之间不但实现商品和出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起对外的共同 关税,而且制定和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典型的如目前的欧洲联盟。

6、完全经济一体化。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上完全统一,在国家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区域内商品、资本、人员等完全自由流动,使用共同货币。

经济一体化是关于成员间贸易壁垒的撤除和各种合作互助关系的建立。贸易壁垒的撤除被称为一体化中"消极"的一面,合作关系的建立则被称为"积极的"一面,因为合作的建立往往要求参加者改变现有的制度或机构,或建立新的制度和机构以使一体化地区的市场能适当而有效率地运转。在一体化的各种形式中,较初级的形式,如自由贸易区等紧要是消极的一面,而较高级的形式,如经济同盟等则更充分地体现了积极的一面。消极的形式比较易于达到,因为消除 关税和数量限制易于做到,特别是在经过长期的多边 贸易谈判后许多国家的 关税水平本来就已经很低。积极的形式不易做到,因为它要求采取某种形式的共同行动,而且要求在 关税以外的领域合作,而金融、货币和雇佣等方面的合作往往涉及国家主权的协调等更深一层次的问题。但对一体化的形式的划分只能是大体上的,实际上每个组织都不可能是标准的某种形式。

除以上分类外,近年还有学者根据成员国构成的区别,把经济一体化组织分为三类:

(1)发达国家型,即由发达国家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典型的如欧洲联盟;

(2)进展中国家型,即由进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东南亚国家联盟;

(3)南北型,即由发达国家和进展中国家共同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这三类组织虽然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但目标、运行机制、进展历程等都有明显区别。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区域政府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一、问题的提出与相关文献的回顾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前世界经济进展的两大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进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区域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区域合作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规模不断增大,形成了像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重要的经济区域。与此同时,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行政区经济”,以及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地方保护主义,则严重地阻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从而增加了地方之间贸易的交易成本,损害了经济增长。

按照法国经济学家Sandra Poncet 的研究,1997年中国国内省级间商品贸易平均 关税达到了46%,比10年前整整提高了11%.这一 关税水平超过了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 关税水平,和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贸易 关税相当。也就是说,1987年中国消费者购买各自所属省份自制产品的数量是它省产品的10倍,而到了1997年,这一比重达到21倍。因此,如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构筑区域经济的总体优势,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和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

现有的文献对区域经济进展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研究,紧要集中在两个领域:

一是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就当代中国区域问题研究而言,区域经济学的研究是最丰富和最深刻的,它不仅从经济学的角度实行了深刻的理论解析,而且提给了丰富的实证材料,尤其是近段时期以来围绕着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一系列实证解析和理论探讨的论著,大大推动了该领域研究的深入。在诸多经济学者看来,当代中国区域经济的顺利进展只能寄希望于市场经济的进展和完善,因为市场的力量迟早要冲破行政区划的边界,从而促进经济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他们认为,一旦企业主导型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定格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角,一个国家便步入了兴旺发达的现代化快车道。

二是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经济地理学与政区地理学的研究也不断触及区域行政问题。这一领域的学者往往从行政区域改革的角度切入这一研究课题,从经营管理学的经营管理幅度与经营管理层次适度的原则出发,考察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围绕着一些热点问题如“撤县改市”、“市领导县体制”、“撤消地区行署建立实体市”等,展开激烈的争论并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对策。这些对策的一个共同的思路就是调整行政区划,使行政区与经济区尽可能一致,这一点在区域经济学研究中也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认同。 经济学家和地理学家的见解,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提给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理论指导和政策性建议。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我国现有的体制背景下,上述两种思路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从区域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依靠市场经济的进展和完善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毫无疑问,应是解决中国区域经济进展障碍的最佳思路。

然而,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决非一朝一夕之功,市场化机制的发育成熟、统一的大市场的形成,无疑是一个漫长的进展历程,即使在市场经济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的发达国家,其固有的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也使我们无法完全将解决区域经济进展问题的希望寄托于市场万能的神话之上。进言之,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指出的,市场力量的作用通常倾向于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差异,因此,即使是市场发达的社会,也倾向于实行政府干预型的协调模式。其次,按照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的改革思路,即重新调整行政区划,从理论上看似乎可行,从实践的角度看却未免是脱离了当代中国政治与社会现实的纸上谈兵。众所周知,许多行政区划是历史形成的,具备相当的稳定性和刚性,不能也不应该随着经济行为的频繁变化而随意调整。同时,经济区以经济为紧要标准甚至是唯一的尺度,而行政区则要考虑到综合性因素,而不能仅以经济为限。对现行的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很可能是一项比需要解决的问题本身还要困难和复杂的工程,搞得不好恐怕引发出难以预料的后果。

研究现阶段我国的区域经济进展与区域合作,需要从政治经济学的维度切入,通过对政府结构、政府的决策程序及其微观基础的考察和审视,推进问题的解决。因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紧要障碍,即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源在于现行的体制和结构。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法治极不健全的状况下,仅仅依靠民间经济交往这一自下而上的市场力量,显然难以冲破这一体制性的障碍。在我们看来,通过构建一个强有力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依靠政府间的合作积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现行体制下实现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展的理性选择。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制障碍:区域政府合作的逻辑起点

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称的是按照自然地域经济内在联系、商品流向、民族文化传统以及社会进展需要而形成为区域经济的联合体。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也是建立在区域分工与协作基础上,通过出产要素的区域流动,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进展的历程。

目前,包含长三角、珠三角在内的经济区域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各自为政,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地区的经济合作。尽管随着经济进展水平和市场发育水平的提高,随着国家立法的完善和执法环境的变化,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但造成该现象的体制性根源依然根深蒂固,体制转轨历程中行政性分权下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结构、“政绩合法性”主导下的地方干部考核制度、政府机构庞大与地方财政困境,以及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工业布局,共同造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制障碍。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于一个有着长期集权且市场不发达的国家来讲,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将起紧要作用”。在我们这样一个政府主导型的进展中国家,只有通过政府实行市场化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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