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监督管理

什么是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行为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经营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行为。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是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行为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经营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行为的工作,或说是相关部门、机构的职责。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的相关法规

根据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洗钱法》,国务院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职责。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 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 反洗钱行政调查。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

该法还规范,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 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违反规范实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
  • 泄露因 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 违反规范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 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反洗钱监督经营管理的机构

国际 反洗钱组织(The Egmont Group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FIUs),其紧要目的在于提给管道,让各国监督机构加强对所属国家 反洗钱行为工作的支援,其紧要任务之一,是把交换资金移转 情报的工作扩展并予系统化。

目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 反洗钱国际组织,这一组织于1989年由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发起成立,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目前共有30多个成员、20多个观察员。目前,中国已应邀成为FATF的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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