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转股

什么是可转债转股

可转债转股是指可转债持有人可以依据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条件,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随时申请转换为发行转债上市企业的流通股股票。

可转债转股概述

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将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实行,其具体步骤为:在转股期内交易所将专门设置一交易代码供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企业股票。持有人提交转股申请,须根据其持有的可转债面值,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转换成本企业股票的股份数。

涉及到区别的交易所,转债转股的环节也有差别。对于上交所流通的可转债,交易所将专门提给一个与转债对应的转股代码,投入者输入该转股代码,以转债的面值为交易价格,键入所需要转股的转债数量就可以了。而对于深交所上市的转债,需要投入者到所开户的营业部提出申请,营业部将利用专门的设备将该申请转交给交易所。在该历程中,深交所提给的交易代码往往为该转债本身的代码,在输入该代码后,投入者需要通过一定的选项进入转股程序,然后营业部将客户需要转换的债券数量按照当期的转股价格计算出所转换股票数量,并申报到交易所。

需要注意的是,与转股申请相应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的股份须是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企业将在转股日后的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若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大于该持有人实际持有可转债能转换的股份数,深交所将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实行转股,申请超过部分予以取消。

另外,可转债持有人一经转股,该部分可转债不能享受当期利息,增加的股票将自动登记入投入者的股票账户。因企业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企业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参与当年股利分配,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与企业已上市交易的股票一同上市交易流通。

当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持有人的可转债数额,同时记加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登记机构将根据托管券商的有效申报,对持有人账户的股票和可转债的持有数量做相应的变更登记。提出转股申请的持有人在转股申请的第二个交易日办理交割确认后,其持有的因转股而配发的本企业普通股便可上市流通。因转股而配发的本企业的普通股与本企业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涉及到税费方面,转股历程中有关税费由持有人自行负担,除非本企业应该缴纳该类税费或者法律明确规范本企业对该类税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可转债转股的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范,发行可转换企业债券的企业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企业债券即可转换为该企业股票,转换的紧要步骤有三个。。

首先是申请转股。投入者转股申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实行。

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一般投入者准备转股时,最好不要通过电话委托或网上交易实行转股程序操作,而应到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去填写提交转股申请。

然后是接受申请,实施转股。证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入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入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根据现有规范,转股申请不得撤单。

最后是转换股票的上市流通。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为方便投入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股的转债余额,上市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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