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票据概述
商业票据指发行体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所发行的、期限为2天至270天的、可流通转让的债务工具。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备一定权力的凭证。
商业票据是由金融企业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背书转让,但一般不能向银行贴现。商业票据的期限在9个月以下,由于其危机较大,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商业票据可以由企业直接发售,也可以由经销商代为发售。但对出票企业信誉审查十分严格。如由经销商发售,则它实际在幕后担保了售给投入者的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有时也以折扣的方式发售。
商业票据的紧要种类和特点
属于商业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商业票据的紧要种类
(1)短期票据,是货币市场中的短期信用工具,最短期限是30 天,最长是270 天。
(2)单名票据,发行时只须一个人签名就可以了。
(3)融通票据,为短期周转资金而发行。
(4)大额票据,面额是整数,多数以10 万美元为倍数计算。
(5)无担保票据,不须担保品和保证人,只须靠企业信用担保。
(6)市场票据,以非特定公众为销售对象。
(7)大企业票据,只有那些财务健全、信用卓著的大企业才能发行商业票据。
(8)贴现票据,以贴现的方式发行,即在发行时先预扣利息。
商业票据的特性
1.票据是具备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商业票据的关系人
票据的关系人有:
出票人(DRAWER)
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
付款人(DRAWEE)
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
收款人(PAYEE)
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
承兑人(ACCEPTOR)
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背书人(ENDORSER)
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ENDORSEE),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
持票人(HOLDER)
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
保证人(GUARANTOR)
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保证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给担保。
商业票据的请求权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
二.持票人对参加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
三.参加付款人对票据承兑人、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权力。
四.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
商业票据的追索权
一.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前手人有追索权。
二.已经付了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
商品票据的紧要特点
商品票据具备如下紧要特点:
(1) 期限较短
(2) 发行金额较大
(3) 利率较高
商业票据评级的意义
商业票据是信用性票据,直接反映了发行者的商业信用状况。商业票据评级是指对商业票据的质量实行评价,并按质量高低分成等级。其意义如下:有助于形成市场准入机制,推动票据市场的稳定进展。不能取得评级或评级不合格的企业自然被阻止在票据市场之外,起到了降低市场的非系统危机、保护票据投入者利益的作用。
有利于票据发行者筹集资金。对于那些初次进入票据市场且不为投入者所熟悉的发行人,通过对其发行的票据实行评级,其资金实力、信誉及还本付息的可靠性等状况能被准确有效地传递给众多投入者,使筹集更多的资金成为可能。从长远看,评级良好的发行人,其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也会部分解决我国票据市场主体不足的问题。
有助于市场化利率的形成。利率由资金的供求双方决定,发行人希望票据以较低的利率发行以减少资金成本,而投入人则希望以较高利率发行以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商业票据评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均衡利率水平,票据的区别等级反映了区别的信用溢价。一般而言,等级越高,利率越低;等级越低,利率越高。
有利于与国外同业交流和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对商业票据评级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我国票据评级体系建立与实施历程中,可以吸收借鉴国外经验教训并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及票据业务进展状况加以具体运用。同时,商业票据评级体系的建立健全,也会吸引外国机构投入者参与我国票据市场。
商业票据评级的内容流动性,即短期偿债能力。可从三个层次实行解析:⑴总体流动性解析。首先应对营运资金解析,营运资金为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是衡量总体流动性状况的紧要指标。其次,可实行比率解析。衡量流动性的几个紧要比率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营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⑵备用流动性解析。以上比率仅能反映企业流动性的整体状况,所以还应特别注意对明确的内部和外部现金来源实行解析,因为这些现金能及时满足到期商业票据的清偿。在市场动荡的状况下,备用流动性的可取得性和可依赖性在评级中就变得十分关键。这方面紧要解析的内容有:企业营运创造的现金及其稳定性、企业可依赖的贷款方的借贷能力等。
⑶额外信用支持解析。对商业票据的评估,除以上两点外还应考察商业票据的发行是否得到了额外的信用支持。对有银行支持发行的商业票据,还应考虑支持的方式及支持者本身的信用状况。
长期偿债能力。实践中,重点评价的是资本结构,即企业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的比重。若比重较高,则说明资本结构健全,长期偿债能力较强;反之则弱。常用比率有债务比率、长期负债与资本化净资产的比率、流动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等。
盈利能力。紧要用营业利润率和总资产报酬率来衡量,其中后者为利润总额和利息支出总额之和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于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能力。
企业经营状况。包含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具体有三点:企业素质、行业特点、企业的其他状况。
发行商业票据的用途与目的。如果所筹集资金是用于季节性流动资金的需要,级别就可评高一些。
商业票据评级的实施评级机构。由于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存在规模小、业务范围不统一、机构松散、人员素质不高等缺陷,所以有必要在我国建立统一的票据信用评级机构。建议分两步实施:第一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组建全国性的票据评级机构。这是因为我国现有票据业务多由各商业银行办理,而且其拥有众多企业资信记录。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能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增强评级的科学性与权威性。第二步,俟时机成熟,原有的依附于银行的票据评级机构应脱离银行经营管理,重组为独立的市场中介机构,以增强其公正性。
信用评级的收费标准。对首次评级和评过等级的商业票据采取统一收费标准,即每季度按其发行余额的一定比例(千分之一或千分之二)收取。而且可视市场利率的变化作适当调整,如可随利率上升而提高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