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摊经济
地摊经济是一个较广泛的概念,大意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的一种经济形式,由于其合法性存在争论而被视为城市里的边缘经济形式。
许多城市对地摊经济实行封杀,不允许摆摊,紧要是由于地摊经济的外部成本溢出效应。纵使地摊经济给城市进展及居民生活带来种种外部成本,但它的社会收益性亦不容乐观。例如便利市民的就近生活购物,降低交易费:迎合低收入阶层的消费,是对城市消费层次的有利补充:促进低技人员就业:丰富城市企业文化等。
地摊经济的由来与作用
人类进展“地摊经济”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认为,商品交换(早期地摊经济),是因为人类劳动分工的存在和个体出产力的差异。偶然的物物交换与自发摆地摊,同属商业,均因劳动需要,最终都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真正将摆地摊上升到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高度,则是在改革开放以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为“进展出产,搞活经济,满足需求,扩大就业”,向个体经营户租赁铺面、柜台,允许摆设摊点、走街串巷、流动收货,既解决了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又进展了民营个私经济。现今的地摊不光便利市民购物、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国民收入还极大地增强了社会创造力,丰富了城市文化结构。“地摊经济”对社会的积极作用紧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地摊经济”缓解了就业压力。摆地摊运营成本少,就业门槛低。而且行业和门类广,包容性强,对文化层次较低、缺少专业技能等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城市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经济基础薄弱的创业者,具备很大的吸引力。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一部分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的工作问题,缓解了就业的压力,具备积极的社会意义,有利于创建社会文明和和谐社会。
其次,“地摊经济”满足了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在城市化进展历程中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较小,对商品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小,对于购买相同质量的商品,消费者会更倾向于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地摊商品相对较低的价格正好满足了这部分人的需求。这也是地摊经久不衰的内在原因。
再次,“地摊经济”为低收入家庭提给了一定的经济保障,有利于家庭和谐稳定。地摊摊主多数来自生活相对贫困的家庭,他们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福利和社会救助生活。摆地摊成为他们谋生的手段之一,每天的盈余可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来源,稳定了家庭收入。这无疑对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最后,“地摊经济”丰富了城市的文化结构。地摊能够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摊点上摆放的物品常能体现一地的风土人情,不论是生活区、闹市地段、还是旅游景点,都能够让市民与游客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同时,地摊也给市民休闲娱乐提给了新去处。现今的“地摊经济”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观,用他独特的形式与内容丰富城市文化,展现城市风采。
地摊经济的社会成本
许多城市对地摊经济实行封杀,不允许摆摊,紧要是由于地摊经济的外部成本溢出效应,诸如影响市容、阻塞交通、扰乱治安等,给城市带来了经营管理上的负面影响。经营管理地摊经济的社会成本极高并常常收效甚微,根本原因在于地摊的流动性。
1.影响市容、阻碍交通、造成环境污染。地摊的流动性较强,摆摊地点往往选择在交通主干道两侧、人流量大的商业中心区或大型社区的门口。摊贩占道经营会影响交通,摊点的随意摆设也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市容。摆地摊历程中会给环境造成污染。例如,塑料袋的白色垃圾随地丢弃,烧烤浓烟肆意飘散在空气中,小摊贩的大声叫卖响彻整个街道影响居民休息等,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洁和美观。
2 . 威胁社会治安,加大城市经营管理难度。南方日报曾经报道过,两位摆地摊的小商贩为了占据有利位置而互相竞争直至大打出手,两人受伤的同时还伤及了前来劝架和过路的市民。一些缺少法律意识的小商贩对前来劝告的城管工作人员也以武力对抗。例如,买早餐的商贩将翻滚的油泼到城管的脸上,烤羊肉串的用刀伤人等。类似围绕摆地摊发生的暴力事件屡见不鲜,需要引起政府城管部门的格外重视。
3.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侵害消费者权益。在地摊上售卖的物品大多是一些较为低档的廉价商品,其中不乏假冒伪劣、质量低下的商品,会扰乱商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由于地摊的流动性,商品售卖者对商品的质量缺乏售后服务意识,使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地摊经济的社会收益
纵使地摊经济给城市进展及居民生活带来上述种种外部成本,但它的社会收益性亦不容忽视。
1、便利市民的就近生活购物,降低交易费用。调查发现大部分市民对地摊经济的存在给与了肯定的态度。在居民小区的聚居地设置早市、夜市,在行人较多的路边、道口、工棚区等售卖日用品,而且最佳销售时段掌握得特别好,这些都大大方便了消费者。他们可以在晨练结束或下班时以较低的价格顺便买回蔬菜、瓜果、粮油及其他各种小商品。地摊流通费用低,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不用租店铺,几乎不用纳税,只需少量流动资金就可灵活经营。同质商品售价较正规商场低,消费者可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大的效用,节省双方的交易费用。
2、迎合低收入阶层的消费,是对城市消费层次的有利补充。“地摊经济”也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城市化进展历程中收入差距拉大,低收入阶层购买力低,对商品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小,买东西时对价格精打细算,地摊商品相对较低的价格正好适应了这部分人的需求。这也是地摊经济长期存在的市场依据。
3、促进低技能人员就业。经济学有一个不太轻松的话题:穷人经济学。也就是研究如何帮助穷人摆脱贫穷的经济学。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一些既无资本又无技术的穷人来说,选择到有市场前景的地方做小摊小贩是无奈而又积极的生存行为。只要城市化进程中有大量穷人存在,而某些穷人又不甘于贫穷,那么现代发达城市的地摊经济就不会消失。允许城市存在地摊经济,实际上就是给低收入人群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存状态的机会。它可以解决农民工、下岗职工和一部分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4、丰富城市文化。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指出,一些不入流的经济形式,却是多姿多彩的经济马赛克。摊贩经济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北京、上海等地兴起的“创意市集”就是一群有才华的艺术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集体摆地摊,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创意,就是地摊文化的一种升华。
地摊经济存在的问题
不容置疑,“地摊经济”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不良影响也客观存在。“地摊经济”在繁荣市场、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给城市的交通、环境以及城市经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地摊经营影响市容,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地摊经营者往往选择摆在交通主干道两则、人流量大的商业中心区或者居民区聚集的地方,摊点毫无章法的随意摆设会影响到交通的通畅,也会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市容。在摆地摊的历程中也会给环境造成污染,果皮、塑料袋随地丢弃,烧烤浓烟四溢,小商贩的吆喝叫卖声嘈杂无章。这都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洁和美观。而且,摊主为了经济效益往往会经营到深夜,这严重影响了街道居民的正常生活。
其次,地摊经营给城市社会治安增加了难度。地摊经营往往交易标的较小、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不固定、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难以实行细致的规范,这些都增加了对地摊经营行为的经营管理难度。有的地摊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越过政府经营管理敲门划定的经营地界摆摊设点;有的小商贩为了占据有力位置相互竞争甚至大打出手,自己受伤的同时还伤及无辜的市民;有些法律意识淡薄的经营者甚至以武力对抗城管工作人员经营管理,给社会治安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地摊经营地域多是开阔的空间场所,客流量大,人员庞杂,多有闲散人员聚集,难以实行有效经营管理,时有失窃行为发生,这也使市民与摊主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最后,地摊经营者在交易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地摊上售卖的物品大都为一些低档的廉价商品,其中不乏假冒伪劣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产品和服务也不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一些不法商贩为了求的更大的眼前利益而欺骗消费者,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由于地摊的流动性,商品售卖者对商品质量缺乏售后服务意识,一旦出现不诚信交易,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地摊经济对就业的影响
“地摊经济”是一种颇受争议的经济形式。由于其有汇集大量人流扰乱市民生活;摊主以次充好损害市民消费权益;摊位杂乱无章阻碍交通;税收优惠扭曲市场经济竞争规则;摊主之间和摊主与城管之间矛盾严重等负面影响,曾一度受到政府部门的打压。但“地摊经济”没有在严打严压的环境下消声灭迹,而是像小草一样顽强地生存了下来,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它在产生负外部效应的同时,为社会带来了很多收益,其中很大一方面是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一章总则规范: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进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摆摊行为正是低收入人群在生活所迫下,为改变现状而自主选择的一种创业形式,无形中响应了就业促进法的号召。
“地摊经济”的就业作用,除了帮助摊主解决就业问题外,还给一些有商机头脑的人员提给了就业渠道,来自湖南的马乐平创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2005年,马乐平独自一人从湖南老家来到深圳,刚开始,他和其他摊主一样,在街头摆小摊,卖玫瑰花、手机配件、奶茶等,后来马乐平嗅到了商机。马乐平有网上搜集信息的习惯,他认为存在很多像他这种喜欢在网上寻找信息的人,于是他创办了地摊QQ群,在群里与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讨论货源的供给以及销售情形。后来,他还创办了“地摊人”论坛,在论坛里,摊友之间可以互帮互助,可以倾诉酸甜苦辣的摆摊经历,了解货源供给信息等。现在,马乐平的“地摊人”论坛被人们熟知,在百度输入“地摊”两个字,马上可以找到他。在全国所有地摊网中,他的论坛位居第一,每天访问量已达700人。除了“地摊人”论坛外,还有各个地区的地摊联盟、地摊网等,这些都是由于地摊的出现,给个体户带来的创业机遇,使地摊经济与网络经济结合的结果。
城市化是解决我国二元经济转化和“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而大量流入城市的农民是一群特殊人群,需要特殊的就业条件和岗位,适当地允许部分进城农民摆摊,有利于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就业问题。根据2004年的农民工数据,北京市有流动人口350万,期中66%是农民工,其中半数以上从事服务行业,流动商贩是许多人的谋生手段。因此,如果完全禁止摆摊,将会引起大量农民回流,尤其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失业高峰时期。若政府在这严峻的关头,适度为“地摊经济”松绑,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工就业,将会适度防止农民工回流。
地摊经济的博弈均衡
由于“地摊经济”的两面性,政治界、学术界对地摊是否松绑的看法不一,但仍有大部分人支持地摊经济。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有一家网站专门对“地摊经济”实行了民意调查,结果大部分人表示支持,只有4.08%的人反对“地摊经济”。那么如果对“地摊经济”松绑,“地摊经济”有没均衡点呢?均衡点在那里呢?下面我们将实行“地摊经济”的博弈解析。
在博弈模型中参与者是两个相同的中低收入者A和B,策略是摆摊与不摆摊。在政府对“地摊经济”管制下,摊主仍坚持经营,则收益都为10;如果一人选择摆摊,另一人不摆摊,则摆摊者收益为10,不摆摊者收益为0;如果两人都选择不摆摊,收益都为0。该博弈的支付矩阵如表1。
摆摊者A | |||
摆摊 | 不摆摊 | ||
摆摊者B | 摆摊 | 10,10 | 0,10 |
不摆摊 | 10,0 | 0,0 |
该博弈只有一个纳什均衡,即(10,10),也就是两个人都摆摊。在现实经济中摆摊者有很多,假定有N个摆摊者,这N个人选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策略,最终的均衡点将会是N个人都摆摊。
但正如上面所说,摆摊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政府部门必定会对“地摊经济”实行管制。因此政府部门与摆摊者实行博弈,摆摊者以自己的利润最大化,政府部门以社会福利最大化。摆摊者的策略集合是摆摊、不摆摊,政府部门的策略集合是监督、不监督。假设政府监督付出成本C,政府不监督的成本为D(环境污染等成本)。假定政府监督下,摊主缴纳给政府部门的费用为E。在上述假设下,政府部门与摆摊者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上表所示。
如前所述,因为摆摊的经济负外部性,只要摆摊存在,政府必然管制,所以策略组合(D,10),也就是摆摊,同时不受管制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所以在支付矩阵中,若10<E,则纳什均衡为(0,0)摊主不摆摊,政府部门不管制;若10>E,则纳什均衡是(C,10-E),即摊主摆摊,同时政府部门实行管制。
地摊经济”的规范策略
从政府部门与摊主之间的博弈解析可知,若政府认为“地摊经济”对社会效益的损害过大或监督成本过大,政府则可以通过提高收取监督费用,使摊主们完全退出地摊市场,最终达到(0,0)的纳什均衡。但若政府认为“地摊经济”带来的就业帮助和方便市民等积极影响大于负面影响,政府则可以使监管费用E维持在一定水平,使摆摊的收益和成本达到最优。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给“地摊经济”一条生路,无疑可以解决低收入者的谋生问题,政府的就业压力问题,还有城管的“减负”问题,所谓一石三鸟。适度进展“地摊经济”,政府部门可以对“地摊经济”实行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管,使“地摊经济”规范运作。
1.摊主身份合法化。
2.规范准入准则和税收起点,防止大量人员涌入“地摊”行业。
3.分时段经营,规范无管制时段。
4.分区域经营,划分禁止、相对禁止、非禁止经营区域。
5.时段和区域相结合。
6.授权经营管理部门,倡导“驱赶型”向“服务型”转型的经营管理理念。
国内外对地摊经济的治理方式
综观世界各国,许多国际化大都市并没有消灭城市街头的摊贩。无论是纽约、伦敦,还是巴黎、罗马,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跳蚤市场等各种区别的地摊个体经营形式。法国的“跳蚤市场”要求小摊贩们定时、定地设摊,轮流举办,这样可以减少摆地摊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堵塞和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在韩国,地摊被称为“道路文化”,很多韩国摊主将小卡车改造成“包装马车”,出售各种寿司、日用品、服装等,成为韩国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韩国还成立了“小摊业主协会”对地摊经济实行管制,同时解决一些小摊贩们的问题。小摊主们也自发成立了“全国摊店业主联合会”并拥有自己的网站,互相交流经验。
在我国香港地区,就有以九龙旺角、佐敦等地为代表的庙街夜市,每天都是人流不断,并成为香港的一大文化特色。据介绍,仅台湾地区就有摊贩44 万余人。南京市在几年前已采取措施对地摊经济实行经营管理。通过对流动摊贩采取“十二分制”考核,对于分数被扣除者实行强制取缔。在规范了地摊经济的同时,又使经营者有一种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