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款

什么是垫款

垫款是指银行在客户无力支付到期款项的状况下,被迫以自有资金代为支付的行为。由于银行是被动地代为支付,而且客户的无力支付往往不是由于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往往是在经营管理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恶化的状况下发生的。因此,垫款在银行中被列为不良资产。垫款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银行保函垫款和外汇转贷款垫款等等。

垫款的帐户处理

会计科目,编号1326

本科目核算银行因开出保函、信用证以及贴现、对外担保和承兑汇票等业务而发生的垫款。

银行按规范垫付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银行追回垫付的资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按应计提的垫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期末,应对垫款实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垫款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本科目按垫款类型和垫款对象实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垫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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