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就业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 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含广大农村,也包含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含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含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基层就业的政策

“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如下

①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②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范保留两年。

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范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⑤积极提给服务和帮助,但不直接负责就业。

“到村任职”有何规范

选聘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鼓励青年学生走深入基层、与工农群众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长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做好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进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都具备十分重要的意义。

选聘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各省(区、市)和新疆出产建设兵团的选聘名额,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选聘计划,报中央组织部统筹研究后具体下达。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关于印发《关于选聘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 18号),选聘到村任职的 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 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范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2)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范、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 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各地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 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和上述政策规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选聘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规范。

“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 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总的来说,就是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 高校毕业生,紧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2到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有哪些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除在工作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外,对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时,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具体参照各地当年出台政策)

特岗教师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进展,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06〕2号),各省结合教师队伍整体超缺编状况、学科结构分布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报教育部核准,面向全国招聘 高校毕业生到地区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 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特岗教师聘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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