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贸易体系概述
1947年诞生的关贸总协定(GATT)以及1995年取而代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被人们通称为多边贸易体系。
多边贸易体系的宗旨在于通过组织多边 贸易谈判来增加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规范贸易行为和解决贸易纠纷,从而使国际贸易更加自由、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
50多年来,无论是关贸总协定,还是后来的世贸组织都在上述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边贸易体系的建立最直接的好处是简化了多国之间的贸易行为。在多边贸易体系下,需要与多国发生贸易关系的国家,可同时与多个贸易伙伴实行谈判,达成适用于各伙伴国的统一协议,而不用与各国分别达成区别协议,从而大大简化了国际贸易,促进了国际贸易量的快速增长。关贸总协定自1948年1月1日生效以来,共实行了8个“回合”的全球多边 贸易谈判, 关税逐步降低、壁垒日益减少、补贴受到约束,体系所及的商品货物贸易范围也不断扩[[大。
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 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贸组织以其法人地位制定市场运行规则,并对所有成员国都有法律约束力。世贸组织还定期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对各成员的贸易体制和政策实行监督,并承担协调和解决 贸易争端的重要使命。世贸组织成立以来的近5年里,接手了150多起贸易纠纷案。经过WTO的协调,其中大部分在当事国之间得以解决,只有大约20起通过世贸组织决议强制解决。
多边贸易体系的建立,极大促进了国际贸易量的快速增长。世界贸易总额1997年达6.5万亿美元,是1950年的14倍。跨国直接投入从1973年的210亿美元增加到1 996年的3500亿美元,年增长率达12.7%。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经济学家估算,多边贸易体系达成的贸易协定到2005年为止,将累计给世界经济带来1840亿—5100亿美元的额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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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多边贸易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