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结合
什么是放管结合
放管结合来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提出的的重大方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指中央要对权利“该放的放,改管的管”。
放管结合的内涵
放管结合原本仅指改革初期为解决政企不分问题而提出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现在已经扩展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的重大举措。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放是放活,而不是放任;管要管好,而不是管死。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义,是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
放管结合的关键
- 放管结合既要解决越权越位问题,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 将权力“该放就放”,要把该放的权力放手。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推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注重聆听社会和公众的声音。什么该保留、什么该削减,由市场和社会说了算,而不是完全由政府自己拍板决定。
- “该管则管”,要加强市场监管。把权力放下去,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公平的进展环境。当下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不是很规范,尚且存在违法经营、不讲诚信的行为,如若对此放任自流,不闻不问,那么经济很慢进一步进展,很难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因此,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老赖”无处藏身。
- 进一步简政放权,需要放管结合,要齐头并进。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这就意味着该放的放,不该放的不放,不能为了放权和简政而乱放。如果说放权体现了政府自身改革的勇气,那么经营管理则表现政府对自身责任的担当。唯有放管并重,“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权力放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动力,使改革红利惠及最广大群众。
放管结合的相关评价
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方管结合朴实而深刻,很接地气,既有宏伟规划,又切中时弊。长短结合,高低结合,从现实出发,以不断的完成不断地逼近完美。这正是脚踏实地的行政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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