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行为,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资格的获得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范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经营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条件
依据我国企业法的规范,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必须依法设立。企业的依法设立紧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的企业如商业银行、保险企业、证券企业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必须依照我国企业法、企业登记经营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条件和程序设立。
2.企业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我国企业法将企业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企业法第3条规范:“企业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企业的财产一般被称为企业资产,包含由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含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就企业成立时的财产而言,紧要是指有形财产。
3.企业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企业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选用,但必须标明企业的种类即有限责任企业或股份有限企业。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是企业法人区别于很多其他法人组织的重要标志之一。企业要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它是企业实现其设立目的所实施经营的地方;企业还必须有自己的住所,其住所可与其场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住所是企业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域,凡涉及企业债务之清偿、诉讼之管辖、书状之送达均以此为标准。
4.企业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行为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若要与自然人一样,就必须拥有权利。企业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出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企业债务独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