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的定义
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 (准确的说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企业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企业经营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长是企业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备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经营管理企业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实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
Chairman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监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企业雇员,而是企业的主人和仲裁人。
董事长的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企业股票、企业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6)除章程规范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企业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企业立法看,董事长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企业法直接规范的。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企业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与CEO的关系
董事长是企业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备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经营管理企业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实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而CEO是由董事会任命的,是企业的经营执行领导。
为了解决董事会的决策、监督和CEO的决策、执行之间可能会有的脱节问题,美国一般由董事长(即董事会主席)兼任CEO。在美国,有75%的企业,其CEO和董事长就是同一人。同时,CEO一般是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行董事会权力的执行委员会的主席。但也有例外,花旗集团的董事长和CEO是一个人,执行委员会主席则是另外一位重要人物。
在其它国家,CEO和董事长的功能是分设的。英国和日本的董事长(会长)多为退休的企业总裁或外部知名人士,是非执行人员,只是董事会的召集人和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他们对企业决策制定历程影响有限,紧要责任是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和维持企业与社会、政府、商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