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

公募概述

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区别的投入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

公募又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通过公开营销等方式向没有特定限制的对象募集资金的业务模式。为适应更广大投入者的需求,公募没有合同份数和起点金额的限制。因为涉及众多中小投入人的利益,监管当局对公募资金的使用方向、信息披露内容、危机防范要求都非常高。而私募是面向少量的、特定的投入者募集资金的方式。参加人一般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危机识别和危机承担能力。

在公募发行状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入者都可以参加认购。为了保障广大投入者的利益,各国对公募发行都有严格的要求,如发行人要有较高的信用,并符合证券主管部门规范的各项发行条件,经批准后方可发行。

公募的载体包含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形式。

公募发行的优缺点

采用公募方式发行证券的有利之处在于:

①公募以众多的投入者为发行对象,筹集资金潜力大,适合于证券发行数量较多、筹资额较大的发行人;

②公募发行投入者范围大,可避免囤积证券或被少数人操纵;

③只有公开发行的证券方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因此这种发行方式可增强证券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

然而,公募方式也存在某些缺点,如发行历程比较复杂,登记核准所需时间较长,发行费用也较高。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