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权交易策略

一、买进卖权

(一)卖权特性

卖权,即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按照一定执行价格卖出标的资产(商品、股票、指数或获得期货合约空头部位)的权利。卖权是一种卖的权利,买方对后市看跌时才会买进卖权。

例如,当预测7月份小麦期货合约可能跌破1180元/吨时,交易者可买进7月份执行价格为1180元/吨的小麦卖权合约,该合约就赋予其以1180元/吨的价格卖出小麦期货的权利。

(二)买进卖权预期

单独持有买进卖权部位是一个看跌的市场预期。只有相关期货价格下跌,卖权的买方才可能获利。买进卖权的兴趣,就是期望相关期货价格下跌,获得很大的投入收益比。这是一种具备投机趋向的卖权的买方。卖权也可以有效地保护相关期货部位的投入价值。

(三)买进卖权盈亏

卖权平仓盈亏=卖出卖权权利金-买进卖权权利金

盈亏平衡价位=执行价格-卖权权利金

卖权最大盈利=卖权执行价格-期货价格-卖权权利金

卖权最大亏损=支出的卖权权利金

例如,某交易者买进11月份小麦卖权,执行价格为1060元/吨,权利金为15元/吨,则损益平衡点为1060-15=1045元/吨。

(四)买进卖权投机

如果交易者判断相关期货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下跌的可能性大时,可以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买进卖权。

一旦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权利金将上涨,交易者可以平仓获取价差收益。也可以执行卖权获取收益。

如果期货价格上涨,权利金下降,卖权失去价值,可以不执行卖权,最大损失是买进卖权支付的权利金。

当期货价格大幅上涨而且趋势明显的时候,权利金下跌,交易者也可以将期权提前平仓,损失将小于全部权利金损失。

例如,交易者支付15元/吨的权利金买进卖权后,如果权利金上涨到20元/吨,则平仓获利5元/吨,一手期权合约获利50元。

(五)买进保护性卖权

交易者持有多头期货头寸,为防止期货价格下跌,可买进卖权,锁定期货价格下跌的危机。

如果期货价格下跌,虽然买进的期货合约亏损,但是,买进卖权将获利,对持有的期货是一种保护,能够锁定期货价格下跌可能产生的亏损,并将亏损限制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同时,还保留期货价格上升,使该交易组合盈利的机会。一旦期货价格上升,该交易组合将逐渐成为盈利部位。

例如,某交易者已持有多头小麦11月份期货合约,价格为1075元/吨,为防止小麦期货价格下跌,又买进执行价格为1080元/吨的卖权,权利金为15元/吨。

之后,如果小麦期货价格下跌破1080元/吨,该组合部位的最大亏损为10元/吨。如果小麦卖权价格上涨超过1090元/吨,则该组合部位将实现盈利。

二、卖出卖权

(一)卖出卖权动机

单独持有卖出卖权的目的一是为了获得权利金,但同时需要去接受相关期货价格下跌的危机;另一个目的则可能是需要多头期货部位。

(二)卖出卖权盈亏

卖权平仓盈亏=卖出卖权权利金-买进卖权权利金

盈亏两平价位=卖权执行价格-卖权权利金

卖权最大盈利=收取的卖权权利金

卖权最大亏损=卖权执行价格-期货价格+卖权权利金

例如,某交易者卖出12月份小麦卖权,执行价格为1060元/吨,权利金为15元/吨,则盈亏平衡价位为1045元/吨。期货价格高于1045元/吨,则盈利。最大盈利为15元/吨;低于1045元/吨,则亏损。

(三)卖出卖权投机

如果交易者认为相关期货价格将会上涨,卖权价格将下跌,这时,可以以较高价格卖出卖权,待权利金下跌后,买进卖权平仓即可以获得价差收益。即使相关期货价格有小幅度下跌,买方执行卖权会造成卖方履约损失,但只要损失低于收取的权利金,该头寸都是有收益的。

如果期货价格下跌趋势明显,卖权价格上涨趋势一定,可以及时将卖权持仓对冲,减少损失扩大。

例如,交易者卖出权利金为15元/吨的小麦卖权后,小麦卖权的权利金跌为10元/吨。交易者可以买进期权平仓,每张合约盈利为:(15-10)元×10张=50元/张。

(四)卖出危机性卖权

条件:如果交易者已经持有空头期货合约,则卖出卖权获得的权利金等于提高了卖价,可以抵御期货空头部位的部分危机。如果交易者已经卖出小麦期货合约,则卖出卖权获得的权利金等于提高了卖价。如果期货价格下跌,期权买方执行权利,则交易者将被指派买进期货合约,与持有的空头期货合约平仓。如果小麦期货价格不变,交易者净收权利金。如果小麦期货价格上涨,则所获得的权利金部分弥补小麦期货的损失。

例如,交易者持有空头小麦期货合约,价格为1075元/吨。为了回避期货价格上涨的损失,该交易者卖出执行价格为1075元/吨的小麦卖权,权利金为15。

如果到期期货价格上涨超过1090,则该组合部位发生亏损。如果到期期货价格低于1075,则该组合部位实现最大盈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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