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在货币
外在货币的概念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约翰·G.格利(J.G. Gurly)和爱德华·S.肖(E.S. Shaw)1960年在《金融理论中的货币》(Money in a Theory of Finance)一书中提出的。按照他们的解释,外在货币是指政府在采购或实行转移支付时所发行的货币(这里假设不考虑税收,政府没有任何收入,它要靠发行货币来实行购买或转移支付),因此,外在货币是政府对私人部门的债务,构成私人部门的净资产。另外,由于假设政府没有税收收入,因此政府行为的自由度很小,所有外在货币存量都是政府赤字积累的结果。
内在货币与外在货币的争议
格利和肖的内在货币与外在货币理论提出后,引起很大的反响,经济学家对这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颇有争议。
第一,政府附有利息的公债是否为社会的净资产?一些学者认为公债既然是以课税权权力为担保,当然就构成了民间的负债,应从民间资产中抵消。不过,由于这种民间的课税负债通常分摊于将来的若干年间,个人在计算财富时总是将之列为资产,而未列入课税负债,所以仍可视之为社会净资产的一部分。
第二,按照格利和肖的看法,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净资产,如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存单等,都不应视为社会的净资产,因为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总是相互抵消的。例如,银行的活期存款是通过向私人部门发放贷款而创造的,对于私人部门而言,这些存款虽然是资产,但被相应的贷款负债所抵消了;而对于银行而言,这些存款是负债,但正好被以向私人部门发放贷款形式所得到的资产所抵消。因此,在格利和肖看来,创造活期存款等并不能增加任何一个部门的净资产。然而,佩塞克(B.P. Pesek)与萨文(T.R. Saving)等学者则主张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应视为社会净资产的一部分,他们称为内在货币。例如,如果银行的客户存进100元,在10%的法定准备率下,银行可发放90元贷款,如果放款利率为10%,则银行多赚了9元。倘若股票市场的股票也以和利率水平相同的折现率将银行的股票资本化,则该银行的股票总值将上升90元,恰好与银行的放款增加相等,因此,银行股票价格的上涨当然应视为社会净资产的增加。按照佩塞克与萨文的观点,所有的货币都是净资产,内在货币与外在货币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
内在货币与外在货币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如下:
(一)能否增加私人部门的净资产区别
内在货币不会增加私人部门的净资产,因为它是在政府购买私人部门债券的基础上发行的,它作为私人部门的债权正好与私人部门对政府的负债互相抵消。外在货币则会增加私人部门的净资产。
(二)发行的渠道(方式)区别
内在货币是政府(中央银行)在购买私人部门债券时发行的,外在货币则是政府在实行购买或转移支付时发行的,它实际上是政府的融资行为,具体说外在货币发行有三种状况:(1)政府在实行日常采购时发行;(2)以外国政府债券为担保发行(即购买外汇所投放的货币);(3)以黄金为担保发行(即收购黄金而发行的货币)。
(三)货币的价值变化会不会引起财富在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转移区别
外在货币的实际价值取决于价格水平,在外在货币量一定的条件下,外在货币的实际价值与价格水平成反方向变动,而且它的实际价值的每一次变动都代表了财富在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转移,从而会影响作为私人部门净财富增函数的投入、消费需求的变化。例如,价格水平提高,外在货币的实际余额减少,财富从私人部门转移到外在货币发行者的政府部门,私人部门的投入与消费以及社会需求由此减少。
内在货币虽然其实际价值也是取决于价格水平,也与价格水平成反方向变动,但价格水平的变动不会引起财富在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转移。例如,当价格水平上升时,内在货币的实际余额也即私人部门对政府的债权价值减少,但与此同时,政府持有的私人部门债券的价值也减少,因此物价变动没有产生财富再分配效应,需求函数也不受影响。当然,物价变动会引起私人部门中的资金贷出者与借入者之间的财富再分配,这种分配效应如果引入模型,会使问题变得复杂,因此这里存而不论。
外在货币的扩充方式
外在货币是社会净财富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外在货币的扩充而言,无非有两种:
一是政府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以增加货币发行筹措财源,必然会使整个社会净财富增加;
二是中央银行利用公开市场业务,向私人部门购买政府债券,使社会现金资产增加,债券资产减少,而净财富不变,因而没有财富效应。
因此,外在货币的变动是否会改变净财富的数量,要视具体状况而定,并不是外在货币一变动,就一定会改变社会净财富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