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赎回

什么是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是指未经投入者提出赎回申请,而由经营管理人或基金注册登记人根据既定业务规则对投入者持有基金份额强制实行赎回处理。

强制赎回条款是优先股协议中的条款之一,要求企业按照一定的安排将股份从私人权益投入者赎回。通常在可赎回优先股投入中使用。

强制赎回的状况

强制赎回紧要指以下两种状况:

(1)投入者赎回时,当某笔赎回导致其在代销机构交易帐户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

(2)如果投入人因其它原因(如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使其在代销机构的帐户余额低于500份时,允许其赎回份额低于500份,但也必须一次全部赎回。

一般状况下,在宏观经济景气度很高的状况下,股市行情也随之高涨,成交量频创新高,这个时候就是卖出股票或基金的最佳时点。相反,当经济景气循环落入低谷,投入人信心低落,股市行情也随之跌落。但此时正是买入基金的最佳时点。基金业绩明显不佳时,要勇于舍弃,转换为其他基金。基金投入操作区别于一般的股票投入,它更加倾向于长期性投入,投入者可以容忍短期的绩效不佳,如连续3个月或是半年,但如果等到1年以后基金业绩仍然没有起色,就要毫不犹豫“割肉”卖掉,转换为历史业绩优秀、表现比较稳定的其他基金。尽管我们说,基金的历史业绩并不代表未来,但是一般来说,基金业绩稳定性还是值得期待的。

发现基金经营管理人的操作有问题时,应该毫不犹豫地赎回。众所周知,基金经营管理人和持有人之间由于各自追求利益的区别,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基金经营管理人“道德危机”问题。投入者如果发现自己投入的基金,被经营管理人用作利益输送的工具,换句话说,经营管理人为了给特定人谋取利益,牺牲投入人的权益,就应立即卖掉该基金,不必再给寄予任何期待。

全部赎回是填写可用份额的,全部赎回资金到帐后可以注销原银行卡,注销后到其他银行网点再申购基金无须再开基金帐户(因为您基金帐户并没有销户),只需要将您的《基金帐户凭证》与身份证带到其他银行的柜台直接办理新增交易帐号再申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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