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士

什么是关联人士

关联人士是指了解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并能影响和改变企业运营的人士,包含企业董事、经营管理层,及关联企业负责人。

投入者除了通过企业财务报告和其他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投入者关系部门获取第一手企业信息外,了解企业各紧要关联人士背景,并通过股东大会、路演、实地调研直接向企业关联人士问询企业有关状况,可以获得在可披露范围内更为详细和广泛的信息,有助于投入者做出把握十足的投入决定。投入者直接向上市企业及关联人士而非间接通过解析师获取企业信息和解释已成为全球趋势。

关联人士的范畴

香港关联人士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关联人士”包含:

1、上市发行人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紧要股东(可为实体)。

2、交易日期前12个月内曾任上市发行人董事的任何人士。

3、中国发行人的发起人(可为实体)或监事。

4、上述三条所述人士的任何联系人。而此种联系人紧要包含两类:一是基于与上述人士的交易关系被视为“关联人士”的自然人或实体,二是上述人士的亲属,包含血亲(或拟制血亲)与姻亲。

5、上市发行人的符合一 定条件的非全资附属企业及其任何附属企业。但上市发行人的全资附属企业不被包含在其中。

内地关联人士

内地的两大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都在其上市规则(“内地上市规则”)中,“关联人”包含: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1、关联法人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企业,以及与上市企业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含但不限于母企业、子企业、与上市企业受同一母企业控制的子企业);或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法人。

2、关联自然人是指:

  • 持有上市企业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
  • 上市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 前二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3、潜在关联人是指,因与上市企业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关 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条件的人士或实体。

关联人士的相关规范

内地其他相关法规中,有关关联人的规范还有:

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关联方关系是指,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拖加重大影响,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视为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紧要包含:

  •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企业、子企业、受同一母企业控制的子企业之间);
  • 合营企业;
  • 联营企业;
  • 紧要投入者个人、关键经营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
  • 受紧要投入者个人、关键经营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在证监会的有关规章中,关联方紧要应包含: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企业;
  • 控股股东及紧要股东对股份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
  •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 紧要投入者个人、关键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给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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