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系统

什么是分销系统

分销系统指通过互联网将供应商与经销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为企业的业务经营及与贸易伙伴的合作提给了一种全新的模式。供应商、分支机构和经销商之间可以实现实时地提交业务单据、查询产品供应和库存状况、并获得市场、销售信息及客户支持,实现了供应商、分支机构与经销商之间端到端的供应链经营管理,有效地缩短了供销链。

分销系统的要素

分销系统包含六个要素,即成本(cost)、资本(capital)、控制(control)、市场覆盖(coverage)、特性(character)和连续性(continuity)。在英文中这六个因素均以字母“C”开头,因此有人称之为“渠道六个C”。对这六个“C”的解析是分销系统的基础。

(1)成本

制定分销策略首先会考虑到的就是成本问题。分销系统的成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开发的成本,包含固定设备的投入,调研费用。二是维持的成本,包含设备租金,车辆油耗,人员工资等各项可变成本。有些系统开发成本较低,但是维持成本却很高,有些则相反,开发初期需要巨额投入,而后期维持成本却很低。企业在选择分销系统时应从长远进展角度权衡这两种成本。

(2)资本

企业在选择分销系统时要考虑区别方式的资金要求和现金流转方式。例如:如果在建立自有的分销系统,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通过中间商分销产品通常不需要企业实行现金投入。代理商在出手商品之前一般不会要求企业实行现金流转,但往往要求在开始阶段给予补贴。

(3)控制

控制”是指企业对分销渠道的控制能力。如果企业的这种控制能力较强,就能够较好地经营管理销售人员,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从而以更有效的方式销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企业设立自己的分销系统虽然投入较大,但是能够保证企业对分销渠道的控制。分销渠道越长,企业对价格、销售额、促销方式以、及销售方式的控制力就越弱。加强对分销渠道的控制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接近客户的地方建立自己的分销机构,二是尽量缩短分销渠道,具体选择要取决于企业的资力与经营管理能力。

(4)市场覆盖

市场覆盖的三层目标:达到目标销量;达到目标市场份额;取得满意的市场渗透率。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不能同时实现上述三层目标,而总是顾此失彼。此时企业需要为这三个目标确定优先级,明确哪一个是对企业长远进展最为重要的核心目标。例如,由于渠道和资金有限,一些企业在实际营销历程中并不要求兼顾所有的市场,而是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加强市场渗透。

(5)特性

这里所说的特性包含企业特性和目标市场特性。前者紧要是产品的性质,如物理性质、技术含量等,此外还包含产品以外的其它与企业相关的内容,例如企业的规模、声誉和财务状况等。这些性质决定了企业适合采用什么样的渠道销售。比如保险产品要求短渠道销售,而标准化的产品可以通过长渠道销售。再如,高级化妆品适合在购物环境优雅的百货企业或化妆品专卖店出售。

目标市场特性包含顾客特性、中间商特性和竞争者特性。假如顾客的购买数量少,购买频率低,企业宜采用较长的分销渠道。中间商是否负担储运费用和广告费用等因素也应考虑在内。此外企业还应根据竞争对手的状况确定自己的渠道策略。

(6)连续性

实际上这里要考虑的是分销渠道的寿命,即选择哪些分销方式才能保证销售渠道的畅通与稳定。为避免分销渠道中断,企业必须建立优秀品牌,以防中间商转向其它企业。

分销系统的重要性

对于传统企业来说,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B2B、B2C经营模式,是抢占市场份额的最佳途径。以时下最为流行的移动云分销平台举例,综合了分销渠道的建立(即B2B)、网上商城的建立(B2C)、品牌营销、渠道管控、客户经营管理等等功能,轻松帮企业实现商业盈利的基础之上也在互联网上再次实现品牌推广。正是因为移动云分销几乎覆盖了电商领域的所有需求,兼容了电商领域的全部所需功能,所以一直以来移动云分销受到各大企业喜爱。众多知名企业在电商领域纷纷成为移动云分销系统的拥趸。在宏观的角度上来看,这种分销软件的出现彻底的改变了传统企业的商业生态环境。

分销系统的市场覆盖

市场覆盖的三层目标:达到目标销量;达到目标市场份额;取得满意的市场渗透率。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不能同时实现上述三层目标,而总是顾此失彼。此时企业需要为这三个目标确定优先级,明确哪一个是对企业长远进展最为重要的核心目标。例如,由于渠道和资金有限,一些企业在实际营销历程中并不要求兼顾所有的市场,而是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加强市场渗透。

分销系统的特性

特性包含企业特性和目标市场特性。前者紧要是产品的性质,如物理性质、技术含量等,此外还包含产品以外的其它与企业相关的内容,例如企业的规模、声誉和财务状况等。这些性质决定了企业适合采用什么样的渠道销售。比如保险产品要求短渠道销售,而标准化的产品可以通过长渠道销售。再如,高级化妆品适合在购物环境优雅的百货企业或化妆品专卖店出售。

目标市场特性包含顾客特性、中间商特性和竞争者特性。假如顾客的购买数量少,购买频率低,企业宜采用较长的分销渠道。中间商是否负担储运费用和广告费用等因素也应考虑在内。此外企业还应根据竞争对手的状况确定自己的渠道策略。

分销系统的模式类型

(一)传统渠道系统

传统渠道系统(模式),是指由各自独立的出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组成的分销渠道。渠道各成员之间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各自追求自己的利润最大化,最终使整个分销渠道效率低下。传统分销渠道系统,又称为松散型的分销模式,顾名思义,渠道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临时的、偶然的、不稳定的。

选择传统分销渠道模式的企业:一是小型企业,资金实力有限,产品类型与标准处于不稳定状态,二是小规模出产,产品数量太少,不可能形成一个稳定的分销系统。

(二)整合渠道系统

整合渠道系统是指渠道成员通过一体化整合而形成的分销渠道系统。包含:

(1)垂直渠道系统

垂直渠道系统,是由出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纵向整合组成,其成员属于同一家企业,或为专卖特许权授予成员,或为有足够控制能力的企业。每个成员把自己视为分销系统中的一分子,关注整个垂直系统的成功。

垂直渠道系统包含有三种形式:所有权式(又称企业型)、契约式和经营管理式。垂直渠道系统具备广泛的适应性,美国有64%的消费品采用此种系统。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无论是日用品还是产业用品,都大量的采用垂直分销渠道系统。

垂直渠道系统的优势是:合理经营管理库存,削减分销成本,便于把握需求动向,易于安排出产与销售,渠道控制力强,有利于阻止竞争者加入,商品质量有保障,服务水平高。垂直渠道系统的缺陷是:维持系统的成本较高,经销商缺乏独立创造性。

  • 经营管理式。即通过渠道中某个有实力的成员来协调整个产销同路的渠道系统。(由一个或少数几个实力强大、具备良好品牌声望的大企业依靠自身影响,通过强有力的经营管理而将众多分销商聚集在一起而形成的分销系统。)
  • 企业式。即由一家企业拥有和经营管理若干工厂、批发机构和零售机构,控制渠道的若干层次,甚至整个分销渠道,综合经营出产、批发和零售业务的渠道系统。(它是指一家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的销售分企业、办事处或通过实施产供销一体化及横向战略而形成的分销系统。)它是渠道关系中最紧密的一种,是制造商、经销商以产权为纽带,通过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组织及经营管理制度而建立起来的。

企业式分销系统可以分成两类:

  • 制造商设立销售分企业、建立分支机构或兼并商业机构,采用工商一体化的战略而形成的销售网络。“三株”、“沈阳飞龙”(前向一体化)
  • 大型商业企业拥有或统一控制众多制造性企业和中小商业企业,形成工贸商一体化的销售网络。如日本的“综合商社”、美国的“西尔斯”都属于这种类型,相对于前者,具备更为强大的信息及融资优势。(后向一体化)
  • 合同式(契约式)。即区别层次的独立的制造商和中间商,以合同为基础建立的联合渠道系统。(厂商或分销商与各渠道成员之间通过法律契约来确定它们之间的分销权利与义务关系,形成一个独立的分销系统。)

合同式(契约式)类型:

  • 以批发商为核心的自愿连锁销售网络。在实践中,许多批发商将独立的零售商组织起来。

批发商不仅为其零售商提给各种货物,还在许多方面提给服务,如销售行为的标准化、共同店标、订货、共同采购、库存经营管理、配送货、融资、培训等。这些服务是后者所无法获得的。这种分销网络往往集中在日杂用品、五金配件等领域。

  • 零售商自愿合作销售网络。在这一网络中,网络成员通过零售商合作社这一商业实体实行集中采购、共同开拓市场、共同广告策划。成员间最重要的合作是集中采购,可获得较大的价格折扣,所得利润按采购比例分配。相对以批发商为核心组织起来的销售网络,这种关系网络成员间的联系程度要松散一些,合作事项也少。
  • 特许经营销售网络。

在西方,特许经营是进展最快、地位最重要的一种模式。它是指特许权授予人与被授予人之间通过协议授予受许人使用特许权授予人已经开发出的品牌、商品、经营技术、经营规模的权利。为此,受许人必须先付一笔首期特许权使用费,换得在一定区域内出售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并须遵守合同中关于经营行为的其他规范。

(2)水平渠道系统

水平渠道系统,又称为共生型营销渠道关系,它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横向联合在一起,共同开发新的营销机会的分销渠道系统。其特点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横向联合共同形成新的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分销系统有效、快速的运行,实际上是一种横向的联合经营。目的是通过联合发挥资源的协同作用或规避危机。

水平分销渠道模式具备的优势是: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规模效益;节省成本;快速拓展市场。

水平分销渠道系统也具备一定的缺陷:合作有一定冲突和困难。因此水平分销渠道系统比较适合实力相当而营销优势互补的企业。

(3)多渠道系统

多渠道系统,是指对同一或区别的细分市场,采用多条渠道的分销体系。(是指一家企业建立两条以上的渠道实行分销行为。企业的每一种渠道都可以实现一定的销售额。)

两种形式:

  • 制造商通过两条以上的竞争性分销渠道销售同一商标的产品。
  • 制造商通过多条分销渠道销售区别商标的差异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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