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投入
国家投入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及其他方式所实施的直接投入行为。其中重点是政府对固定资产的直接投入,它是国家直接参与出产经营行为的重要环节。
国家投入,在西方国家称之为政府投入或公共投入。
国际投入法的内容
国家投入法是指规范国家直接投入行为,调整国家投入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投入法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法、国有企业法一起构成国家投入经营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国家投入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行为,对国民经济结构和运行调节的一种基本方式。因此,国家投入法的重心是规范国家投入行为。
- 国家投入法的基本内容由国家投入政策、国家投入体制和国家投入程序等方面的规范构成。
国家投入的主体
公益性项目的投入
由各级政府承担。这部分项目的投入,按“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由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财政资金状况各自承担投入责任。
基础性项目的投入
由各级政府通过成立的专业投入企业或企业法人作为投入性主体实行投入,并鼓励和吸引其他各类投入主体参与。投入主体要对筹划、筹资、建设直至出产经营、归还投入贷款本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全历程负责。
竞争性项目的投入
有企业企业投入主体自主决策、自担危机、所需资金自行筹集,自负盈亏。政府不再承担。
国家投入的政策
(一)投入规模和投入比重
国家投入政策的核心是对国家投入的规模、投入结构和投入布局的确定。
投入规模是指国家投入行为所需投入资金和已经投入资金的多少。分为宏观投入规模和项目投入规模两类。
宏观投入规模是指国家投入资金总体规模;项目投入规模是指投入于某一具体项目或单位的资金的多少。
在制定投入政策时,既要确保一定比例的国有经济,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有效调节,又不能以政府投入取代社会投入。合理确定国家投入的规模和比重,对一般营利性投入项目和消费项目,逐步缩小国家投入的规模,降低国家投入的比重,使国家投入真正成为调节社会经济的一种手段和工具。
(二)投入结构
投入结构是指投入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部门和再出产的各个方面的分配比例及其相互关系。
固定资产的三种类型:
盈利性建设投入。绝大部分加工工业投入即属于此;
基础性建设投入。紧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基础工业的投入和一些非出产性的建设的投入。
消费性建设投入。是直接为个人消费所服务,如住宅建设投入。
投入结构直接关系到资源在各行业、各部门间的分配格局,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稳定、协调和持续、高速地进展。
(三)投入布局
投入布局是指投入在各地区的分配比例及其相互关系。投入布局和投入结构时投入分配的两个重要方面。投入结构是从纵的方面解决建设资金的合理配置问题;
投入布局是从横的方面,着重解决建设资金的横向分布问题,其实质就是区别产业和行业集聚形成的地域投入综合体。
投入布局的重点是:
根据区别经济地带和经济区域的出产力水平,针对各自的资源条件,围绕全国经济进展的总体目标,确定能够发挥地区优势的产业结构和战略决策,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每个时期的地区投入重点, 安排好区别时期重点建设地区的转移和衔接;同时确定地区内部区别规模、区别类型经济基地和项目的建设战略,并据以分配投入。
国家投入的经营管理体制
投入经营管理体制是指投入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权划分以及经营管理方式等有关制度的总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多种投入方式和多种投入渠道的新的投入格局;并通过投入决策体制、计划体制、物资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极大地提高了投入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
(一)国家投入决策经营管理体制
1984年以后,在决策程序方面:国家改变了过去只靠定性解析拍板定项目的方式,开始引用定量解析手段,这首建立投入咨询机构和项目评估审议制度,把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列入基本建设程序;在宏观决策方面:国家也改变了过去单靠行政部门定项目的决策方式,初步形成民主化、科学化、分层次化的决策体系。
(二)国家投入计划经营管理体制
国家投入计划是对计划内固定资产投入行为作出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其宗旨是正确确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总规模,合理安排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更新措施投入比例和使用,统筹规划建设、改建和更新改造项目,提高投入效益,改善投入结构和出产力布局。
1984年起,国家对原有计划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确立了统一计划、分级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投入计划经营管理体制,下放了固定资产投入的审批权限,简化了审批程序。
目前,国家对投入计划经营管理的范围紧要是:投入总规模、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用于投入的各种资金、新增出产能力、重要建筑物资的供应等。
企业一般性的技术改造和小型建设等投入行为,紧要由市场调节。
国家投入计划经营管理的内容
1.基本建设投入计划的经营管理
国家预算内拨改贷的投入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安排的基本建设投入,实行指令性计划;
地方部门自筹投入和国家统借自还以及地方部门自借自还的外资安排的建设项目,由地方部门负责平衡。
2.技术改造投入计划经营管理
由国家预算内拨款、国家利用外资安排的技术改造投入,实行指令性计划;
由部门、地方、企业自筹资金安排的技术改造投入,实行指导性计划。
(三)国家投入资金经营管理体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对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了改革:
1979年起,对基本建设投入有拨款改为贷款,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
1984年起,国家对国家预算直接安排的基本建设投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国家预算内拨款投入。国家对科研机构、学校、行政单位等没有还款能力的建设项目规范可豁免本息;二是,国家预算内“拨改贷”投入项目。
凡竞争性项目投入,由企业法人(包含国家专业投入企业)自主决策、自担危机,并由企业法人对筹划、筹资、建设直到出产经营、归还贷款利息及资产保值增值全历程负责;
1992年起,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新开工和实行前期工作的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由项目投入各方组成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班子,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至出产经营、归还贷款等全面负责并承担危机。
(四)投入许可证制度
投入许可证是单位取得项目建设资格和投入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一种书面凭证。建设单位必须依法领取投入许可证后,才能实行项目建设。
投入许可证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投入经营管理,引导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实行投入,控制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配合投入方向调节税的征收工作而实行的一种投入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投入许可证发放办法〉的规范,不论投入项目源于何种所有制、建设项目性质和隶属关系,均需缴纳投入方向调节税,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计划行政经营管理部门领取投入许可证,才能实行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