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

什么是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

何为法治思维?简言之,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解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因此,法治思维需以法治概念为前设。人类政治文明进展至今,于法治概念之认知尽管不完全一致,但对其核心内涵包含精神、实体、形式等层面诸要件已经有基本共识存在。就中国当下而言,经过30多年砥砺耕耘,在法治概念上的初步共识也已基本具备。这是之所以提出法治思维命题的前提。

法治思维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张力、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根基。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国能力强弱,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进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法治思维实现途径

各级领导干部应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解决矛盾、推动进展、深化改革,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要自觉守法、坚决护法,维护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维护他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能搞权大于法、以言代法、选择性执法。尤其是在关涉自身利益时,要做到自律自省、遵章守纪,不搞特权、不搞潜规则。要大力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公开透明保护自己、维护法律尊严。再次要大力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是压垮政府公信力的最后一根稻草,要坚决抵御和打击司法腐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依赖法律。最后要带头学法,有效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引导全社会自觉依法维护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法治思维文化范畴

法治思维是一个文化范畴。广义的法治文化包含了精神、制度乃至物质等区别方面,而法治思维则属于精神方面的文化要素。法治文化的精神方面大概可以分为三个区别的层面。

一是法治意识和观念的层面,这是最低最基本的层面。全社会成员都应当具备相应的法治意识、观念,才能够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对于普通公民而言,既要有权利意识,又要有自觉遵守法律的义务观念;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相应的权利义务观念,则要有法治的权力观,以及带头守法、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的职责意识。

二是法治思维和理念的层面,表现在法治意识和观念上升到思维、理念的层面,对制度建构和具体实践起到更加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法治的价值与态度层面,表现在人们的内心价值观和态度上对于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尊崇,直至法治内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这是法治文化的最高层面。由此可见,法治思维是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基础上的进一步升华,运用法治思维则是对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出的更高层面的要求。 法治思维与学术界常讲的法律思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都是根据法律的思考,以法律规范为逻辑基准实行解析推理判断。二者的区别之处紧要有二。其一在于法治思维蕴含着价值意义上的思考判断,即在法律思维中必须贯穿以人为本或者人权的基本价值标准。二是法律思维往往更侧重于强调一种职业化的思维方式,为法律职业者所掌握运用,而法治思维更侧重于强调一种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是为执政者或者公权力的执掌者掌握运用的思维方式。所以,与法治思维所对立的是人治思维、特权思维,后者将权力置于法律之上,视法律为虚有之物。

法治思维四个层次

法治思维在区别问题和领域的运用包含了区别的层次。概括而言,法治思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 认知判断层次,即运用法治的概念原理对社会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实行认识并得出初步判断的层次。人们可以根据法律对社会中的一些行为或现象得出是否合法的判断,例如饮酒驾车是违法行为。这种层次的法治思维,是普通社会成员都可以在区别程度上具备的。
  • 逻辑推理层次,即运用法治原则、规范对问题实行解析判断、综合推理,并得出结论乃至解决办法的层次。法律职业者的思维多为这一层次。这一层次的思维是以通过法律解决个案为紧要特征。
  • 综合决策层次,即在前述法律性的认知判断、解析推理的基础上,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实行综合性衡量,并作出符合法治要求的决策。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法治思维更多地体现在这一层次上。
  • 建构制度层次,即在前面三个层次的思维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抽象,从而能够通过建构或改革法律制度对更宏观的问题提出长远的解决方案。这是最高层次的法治思维,也是高层级的领导干部所应当具备的。因此,考察法治思维能力的高低,应当按照对象和主体的区别设定区别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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