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股东定义

股东是股份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入人。股份企业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入者。

股东是企业存在的基础,是企业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企业。根据《企业法》的规范,有限责任企业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企业法》同时规范,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企业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非依上述规范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企业不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应为向企业出资,并且其名字登记在企业股东名册者。

至于股份有限企业,我国《企业法》既允许发行记名股票,也允许发行无记名股票;企业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规范了记名股票的转让,由企业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应理解为,股份有限企业的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即为企业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则同时须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方为企业股东。

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享有股东权。即指股东依其所持股份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对企业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2、股东一律平等。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按所持股份的性质、数额享受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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