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人

什么是保险中介人

保险中介人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危机经营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行为,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中介人的类型多样,紧要包含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等。

保险中介人的类型

1.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保险代理机构是指依据保险法律法规,经保险监督经营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可采用合伙企业、有限责任企业或股份有限企业等。

2.保险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给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区别,是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给中介服务。根据我国《保险经纪企业经营管理规范》第9条规范:“保险经纪企业可以以有限责任企业或股份有限企业形式设立。”

保险中介人案例解析

GISCO是一个只在加拿大魁北克地区开展业务的地区性保险企业,紧要经营企业财产险和责任险。由于发生财务困难,该企业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2000年6月5日,加拿大魁北克省最高法院依据联邦《企业改组和重组法》判定GISCO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补偿企业也随之派出相关人员实行督察。企业主席阿里克谢·肯尼迪表示,要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确定每个保单的未到期保费和每笔赔款的金额。财产及意外保险补偿企业发表公告,所有GISCO的被保险人,都可以到财产及意外保险补偿企业申请相应权益。由于GISCO企业被清算,大约5500个保单的保险责任需要由补偿企业承担。凡是在清算之日45天内,也就是2000年7月20日之前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补偿企业对其实行保险赔偿;凡是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补偿企业退还未到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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