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次级债

保险企业次级债的定义

保险企业次级债,是指保险企业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企业股权资本的保险企业债务。

保险企业次级债的特点

从各国对保险企业次级债的定义看,与其他债务相比,次级债通常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长期性,即债务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二是次级性,即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在所有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三是偿还的非保证性,即次级债债务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 破产清算。这是次级债有别于其他债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四是监管的严格性。

保险企业次级债申请条件

保险企业申请定向募集次级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审计的上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二)募集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保险企业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具备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

(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得到严格遵循;

(五)资产未被具备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占用;

(六)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中国保监会规范的其他条件。

保险企业次级债存在的危机

首先,次级债存在一定的发行危机。因为次级债通常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长期性,即债务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二是次级性,即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在所有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三是偿还的非保证性,即次级债债务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 破产清算。这就使得次级债相对于其他债券而言危机更大,影响了其对投入者的吸引力。对于市场而言,供给方的一头热并不能带来市场的繁荣,还需有效的刺激需求。次级债的发行能否成功还有待市场决定。

其次,金融机构相互持有次级债可能会引发系统性危机。《办法》规范次级债的购买者要具备购买次级债的独立解析能力和危机承受能力,包含境内法人和境外投入者,但不包含募集人控制的企业及与募集人受同一第三方控制的企业。这就允许保险企业相互购买次级债。就目前状况来看,保险企业次级债的最大买家是商业银行和保险企业。早在保险企业之前商业银行就已经发行了次级债,而且保险企业是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大买家之一。如今商业银行购入保险企业次级债,商业银行与保险企业相互持有次级债将可能引发巨大的系统危机。因为其中任何一方若出现偿付危机,将会引发整个金融行业的动荡。此外,保险企业之间相互持有次级债,在发行利率相同、购买数额相同的状况下,这种持有只是一种账面上的数字游戏,无益于保险企业实际资产的增加。

再次,次级债还存在偿还危机。虽然次级债在一定时期内为保险企业带来了稳定的资金,但是最终它还是一种债务,到期时保险企业除偿还本金之外还要支付利息。发行次级债的最紧要目的是增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然而偿付能力的增强最终还需要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改善。否则待到债券到期的时候,保险企业的资本会缩水,此时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有可能再次出现问题,保险企业的经营将可能面临危机。

此外,由于次级债采取私募形式发行,《办法》规范保险企业募集次级债所制作的招募说明书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得在媒体上公开刊登或者变相公开刊登,缺少了社会的监督,因此监管部门的监督任务更重。监管部门应加紧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实行措施及监管办法,充分监控保险企业发债、资金运用以及偿还的全历程,消除次级债融资政策执行中的不利影响,保证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地进展。

保险企业次级债的监管

保监会将紧要从五方面对保险企业次级债实行监管:

首先,在募集环节,《办法》对保险企业募集次级债的申请条件、募集规模和募集对象等作出了规范。

其次,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为了防止募集人滥用募集资金,《办法》规范,募集人应当对次级债募集的资金实施专户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次级债经营管理方案使用募集资金。

第三,在次级债的偿还方面,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办法》规范,保险企业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

第四,在信息披露上,《办法》要求募集人应当制作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公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最后,对于违反《办法》规范的保险企业,保监会可以根据状况采取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保险企业的次级债募集申请、对保险企业实施接管等监管措施。

发行保险企业次级债的意义

允许保险企业发行次级债意义深远,紧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有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次级债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具备与资本相类似的特点,在偿付能力评估时被计入附属资本、可以提高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二是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进展。保险监管部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允许保险企业发行次级债,将有效缓解我国保险企业在快速进展历程中对资本金需求快速增加的问题,促进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进展。三是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进展。目前我国资本市场除股票、债券之外,长期投入品种很少,保险企业发行的次级债作为一种长期金融工具,丰富了资本市场的品种结构,将促进整个资本市场的活跃和进展。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