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

什么是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是指信托企业作为受托人成立信托计划,接受银行委托,将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所募集来的客户资金,向理财产品发售银行或第三方购买信贷资产。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信托投入企业根据信托投入状况支付本金和收益。

根据监管要求,在开发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历程中,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时,应保证信贷资产(含贷款和票据融资)是确定的、可转让的,以合法有效地实行转让或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实行信贷资产转让时,须严格遵守资产转让真实性原则。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借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通过资产组合经营管理的方式投入于多项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的期限与借贷资产的剩余期限不一致时,应将不少于30%的理财资金投入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程度高的存款、债券等产品。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的特点

信贷资产本身是银行的资产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限制,通过开发信贷资产类产品银行可以将部分信贷资产转至表外,由资产业务转变为中间业务,因此在资产业务规模受到控制的条件下,银行有动力利用信贷资产开发理财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说,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的开发是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一个手段。但在宏观经济政策收紧,信贷规模受到严格控制的条件下,信贷资产类产品的大规模开发会直接影响到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因此信贷资产类产品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甚至会通过窗口指导来压缩此类产品。

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的危机

投照银行业危机属性的分类,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应属于保守、稳健型。这类产品的紧要危机有:

(1)信用危机

信贷资产类产品对银行和信托企业而言,都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危机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入者承担。一旦用款单位出现还款危机,担保人又不能如期履行担保责任,将会给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入者带来危机,银行业与信托业虽然对此不负有偿还义务,但也将面临系统性的声誉危机。

(2)收益危机

该类产品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上限是贷款利率并扣除一定的信托经营管理费用、托管费用以及理财产品销售费用。

(3)流动性危机

信托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信托资产类理财产品计划可能提前终止,投入者面临着一定的流动性危机。例如如果贷款利率上升,借款人提前还贷,理财产品就会面临提前终止的危机。

信贷资产类银行信托理财产品的举例

例:A银行人民币资金信托理财计划

产品投向

本理财产品投入对象为A银行分行信贷资产单一资金信托产品,B信托投入有限责任企业以受托人名义向A银行分行购买一笔信贷资产,信贷资产的借款人为高速公路有限企业借款人在A银行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且在理财计划到期日,A银行为借款人提给后续贷款安排。

产品收益

该产品理财期限为1年,预期年收益率为5.0%(高于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

申购和赎回权利

(1)在理财期间,如果本理财产品所投入的单一资金信托提前终止,与之相对应,本理财产品将提前终止。

(2)投入者无提前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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