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企业
关于企业制企业的有关定义
- 定义一:企业制企业简称“企业”。实行企业制的企业。以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为典型形式。此外还有无限责任企业、两合企业等形式。
- 定义二:所谓企业制企业,在我们国家是指《企业法》所界定的那两种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即股份有限企业和有限责任企业.必须指出,现在的外贸企业无一例外地都被称为企业,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不是企业制而是工厂制。
- 定义三:由多元股本组成依据“企业法”组建并靠企业“章程”运作的称为企业制企业.按我国“企业法”的规范企业制企业分为二种形式:一种是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是有限责任企业
企业制企业简介
- 企业包含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中国企业法》中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
- 企业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股份有限企业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经营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能较好地体现上述要求。现代企业的产权是清晰的,权责是明确的,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本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依法实行经营、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受所有者约束,不能损害所有者权益,不能搞“内部人控制”。现代企业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出资者、经营者和一般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行为,不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现代企业为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进展,必须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科学经营管理。
现代企业制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的区别
相同之处
- 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都是企业制企业,企业股东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非企业企业都只能算企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
区别之处
- 有限责任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企业由五人以上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限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关键词对比: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五人以上无人数限制。
- 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企业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企业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关键词对比:所认缴的出资额/所认购的股份。
出资额分为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章程规范的)出资额,实际上,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出资额往往是不相等的,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状况。原《企业法》曾规范“有限责任企业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某股东没有出资或来不及出资企业就破产了,则他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新《企业法》将“出资额”改成“认缴的出资额”,弥补了这一缺陷。
- 有限责任企业是非上市企业;股份有限企业一般为上市企业。
有限责任企业的名称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股份有限企业的名称也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企业,但都要按照新《企业法》的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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