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支出

什么是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是指企业取得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发生的成本,“其他业务收入”的对称。包含其他业务的销售成本、提给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其他业务支出是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实行核算的。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可根据其他业务的种类,分设“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转业务”等明细科目。期末,“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余额减去”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余额,即是本期其他业务的净损益额,是构成本期营业利润的重要因素之一。

新会计准则中,将“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其他业务支出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行为以外的其他经营行为所发生的支出,包含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出租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入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等。 企业附主营业务行为以外的其他经营行为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业务支出的种类实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以原材料实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状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原材料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业务支出的检查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含销售材料、提给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检查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1.对逾期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检查企业是否按税法规范,在结转收入时计提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并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检查人员应结合 “其他应付款”借方发生额记录,检查“其他业务支出”是否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记录;对“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长期挂账的状况,应通过合同查明是否属应转而未转收入的状况,如果是这种状况应及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补缴增值税及消费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2.审查其他业务支出是否符合配比原则,有无虚列、多列。检查时应注重对企业对外运输、劳务支出的审查,看其是否有随意扩大其他业务支出范围的状况。根据财务制度的规范,“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明细账户应设置一致。检查人员通过对比,若发现支出大于收入,则很可能存在乱列其他业务支出的状况,此时应调阅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加以核实,也可直接以“其他业务支出”明细账为依据,审查原始凭证。

3.对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注意有无下列状况发生:销售材料、随同产品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时直接以材料或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代替其实际成本结转销售成本,出租、出借包装物时以计划成本核算,但在月终时未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检查时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贷方明细账以及摘要记录找到上述业务的事项反映,再查看“其他业务支出”明细账是否有相应的账户记录,以发现问题。

4.出租包装物经周转使用后,不能继续使用而报废的,看企业有无残料价值入账并冲减“其他业务支出”。如果账上没有残料价值的反映,则很可能被转作他用,检查人员应进一步追查其去向,看企业是否有账外账行为发生。

5.对有出租收入、运输业务收入的企业,应检查企业是否按税法规范缴纳了营业税。检查人员应查看“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账户贷方有无相应记载,同时注意计税金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检查企业的出租合同,查明租金收取日期、金额等,检查运费结算单据等原始凭证,结合“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计算应纳税额,然后与“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记录的营业税额相核对,看企业计提税额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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