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含价值法

什么是内含价值法

内含价值法,又称精算师法,是一种紧要应用于保险企业价值评估的方式。在国内一般将其翻译为内含价值,其他的名称还包含内涵价值、内嵌价值、隐含价值。中国证券监督经营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企业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特别规范中则称其为内在价值。在我国保险业及精算界的习惯称谓,称其为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Embedded Value)是保险企业引用“经济价值”的概念,利用精算方式实行改进,形成的能够反映保险经营特征的一种评估价值。

中国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内含价值的定义,即内含价值是以下三项之和:分配给适用业务的自由盈余、要求资本扣除持有要求资本的成本之后的余额、有效业务的现值。其中,自由盈余是指适用业务对应的所有资产的市场价值扣除相应负债,超过该适用业务要求资本的数额。不分配于适用业务的自由盈余不应包含在内含价值中;要求资本是指适用业务对应的所有资产的市场价值扣除相应负债,在评估日限制不能分配给股东的金额。要求资本不能低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保险企业可以使用比法定要求更严格的要求资本;有效业务的现值是指支持有效业务负债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可分配的股东现金流的现值。

内含价值的内涵

由于内含价值的概念既适用于单个险种,又适用用于整个企业,将其分两个层面界定。

在企业层面上,内含价值指企业有效业务价值(VIFB, Value of In-force Business)和调整后净资产(ANAV, Adjusted Net Asset Value)之和。有效业务价值等于评估时点有效业务未来法定税后利润用一定贴现率贴现后的现值(PVFP, Present Value of Future Profits);调整后净资产为净资产扣除偿付能力额度(SM, Solvency Margin)后的余额,也称为自由盈余(FS, Free Surplus)。用公式表达如下:

EV = VIFB + ANAV

= PVFP + (NAV —SM)

= PVFP + FS

其中:EV = 内含价值

VIFB = 有效业务价值

ANAV = 调整后净资产

PVFP = 现有业务未来利润现值

NAV = 净资产

SM = 偿付能力额度

FS = 自由盈余

=市场价值

在业务和产品层面上,内含价值指该类产品所产生的未来法定税后利润流在评估时点的现值。用公式表达为:

其中:Profit t =该产品在 t 时刻所产生的法定税后利润 r =危机贴现率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内含价值的概念是对投入解析理论中净现值解析(Net Present Value Analysis)的推广和应用。

内含价值评估法的优缺点

随着内含价值法在国外及国内的逐渐采用实践的历程中,人们逐步认识到了它所具备的各项优势和局限性。

紧要优势:

1、对于区别种类的保险产品,给出了统一的财务规范,使区别产品间的比较成为现实。

2、将经营管理决策与企业的内含价值相联系,并提给经营管理决策支持。

3、通过区别时期内含价值间的方差解析,可以比较实际业务和预期之间的差别,并证实定价和业务计划中一些假设的合理性。

4、更加强调了资金运用的效率,以满足企业最大限度的增加企业价值的目标。

5、提出的假设更加严谨,更好地反映了企业的现实的经营状况。

紧要局限性:

1、计算过于深奥、复杂,故对人员要求过高,,前期投入较大。

2、较难实行假设,容易被经营管理决策层操纵。

3、使用的假设大多数是静态假设,对于危机状况的考虑较少,难以保证危机贴现率假设的准确性。

4、对于精算假设的变化过于敏感,尤其在经济波动的时期。

5、内含价值很难与企业的股票市值保持一致。

6、内含价值评估法没有考虑寿险保单中嵌入的期权的价值。

一种价值评估方式的普及程度首先要看解析人员对它的接受程度,其次还取决于投入者对它的理解程度。目前,我国投入者对保险业的了解程度远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内含价值的理解和研究更是甚少,因此内含价值评估法要在我国普及还要一定的时间。

内含价值评估法的计算步骤

内含价值评估法实务中的评估历程大体可分为五个步骤:保单分组、建立精算假设、计算未来利润现金流、敏感性解析、净资产调整。

1.保单分组

寿险企业经过长期经营,积累了大量的有效保单,若在评估内含价值时对这些保单逐单来实行处理,势必将耗费大量的时间,这在实务处理上带来极大的局限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在评估前对将同质保单实行合,进而对数据实行整理及分组,通过这种方式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建立精算假设

建立精算假设的目的在于对企业的未来利润状况实行模拟并贴现,以确定寿险企业现有业务的价值。需要建立包含的精算假设和经济假设在内的大量假设,精算假设包含死亡率、费用率、续保率、保单维持费用、佣金率、税率及分保比例等方面的假设。经济假设包含投入回报、投入费用、危机贴现率、通货膨胀率、利率、汇率等方面的假设。对这些假设的预测事实上是对未来经营的最佳估计,并在将来根据各种条件的变化而对各种假设实行调整。其中许多假设都可以基于企业对过去经验数据的解析,并结合其进展趋势来实行估计。

3.对未来利润实行预测并贴现

完成保单分组和假设建立后,便可开始编写有关的计算程序,对未来的现金流实行模拟,据此预测出未来各年度的利润状况,并计算其贴现值,从而便可得到内含价值的紧要部分--现有业务的未来利润贴现值,再加上股东的资本金和未分配盈余,我们便可得到寿险企业的内含价值。

从精算的角度上来看,对于未来利润可以按以下方式实行模拟:首先,我们选择一个产品,模拟其未来各年度利润。

未来某年度净利润= 当年保费收入+ 当年投入收入- 当年保险给付

- 当年退保- 当年佣金及费用支出

- 当年责任准备金的增加- 利得税

内含价值= 净利润-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增加

对于以上各项指标,我们将分别采用以下方式实行预测:由于我们计算的是内含价值,这样,对于当年保费收入,我们只考虑由现有业务所产生的续期保费收入,续期保费收入紧要受续保率的影响;对于准备金的转回及提存部分,可运用当前的法定标准实行估算,以使得未来每年的利润核算基础保持一致;对于利得投入收入,可根据责任准备金和保费规模以及预计的投入收益率来确定;对于保险给付、退保及费用支出等项目,则根据企业的经验发生率来确定,并将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不断实行调整。在模拟出该产品未来各年度的利润后,运用合理的贴现因子将未来各年利润贴现至评估日,即可得到该产品的未来利润贴现值。

然后,我们对所有寿险产品实行上述测算,并予以汇总,便可得到全部寿险业务的未来利润贴现值。最后,将汇总后的未来利润贴现值加上股东资本金和未分配盈余,便可计算出寿险企业的内含价值。

4.敏感性解析

在上述的紧要计算历程后,在所用的假设因素(利率、死亡率、费用率、继续率、责任准备金评估基础等)的变化对寿险企业内含价值的影响实行敏感性解析测试,从而有助于寿险企业在决策时朝着增加企业价值的方向进展,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检测危机,使得企业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实行防范,有助于寿险企业的稳健经营。

5.净资产调整

由财务部门或其他部门调整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A.法定资本金和盈余,即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B.法定负债的核算,包含法定责任准备金、投入危机准备金等。

C.法定报表中不包含的资产认定,即账外资产或折旧已提足、已摊销完毕的资产价值的调整和认定。

最后将有效业务价值加上调整净资产,便可得到寿险企业的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的变动解析

内含价值是寿险企业核心价值的点测度,随着有效保单的存续进展、新保单的不断售出、资产的持续投入等企业各项行为的进展,企业的内含价值也在不断发生变动。内含价值的变动综合反映了企业经营行为的进展,其变动可以用下图表示。

内含价值变动

内含价值评估法的应用

由于寿险业经营的特殊性,基于SAP和GAAP对寿险企业价值实行评估的结果都不能真正反映企业价值,内含价值评估包含了企业现有业务创造价值的能力,即未来能戴给企业股东的现金收益的现值,因此它体现了企业现有业务的经济价值。内含价值加上未来新业务的价值就得到企业的评价价值,评估价值考虑了企业为股东创造现金流的全部能力,构成了企业的大部分价值。因而,外部和内部使用者都可以利用企业的内含价值报告这个有效工具来估计企业价值。

率先采纳内含价值概念的是英国保险企业,这个概念如今已成为英国寿险企业的紧要财务汇报基准。目前,澳大利亚及南非的保险企业普遍已采用内含价值的汇报方式,而北美、欧洲大陆及亚洲的保险业对它也日渐熟悉。

在我国,对寿险企业的内含价值评估逐渐受到重视,并得到广泛的采用。寿险企业内含价值报告可以用来评估寿险企业的价值,如兼并、收购、上市时的估值以及股票价值解析等,还可以用来评估企业的经营管理绩效,为企业内部决策提给参考。另外,通过对行业内各企业的内含价值报告的综合解析,可以用来评估整个寿险行业的进展状况。中国保险经营管理监督委员会从2001年开始对国内保险企业实行偿付能力监管,到《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的出台,就是很好的印证了监管层对其的重视。至今,国内已有多家寿险企业实行了内含价值评估,如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等

内含价值是寿险企业价值评估的有效工具。可以应用到以下几个方面:

1、内含价值在寿险企业业务绩效评估体系中的应用

2、内含价值在寿险企业经营成果评估方面的应用

3、内含价值在寿险企业经营管理层薪酬规划方面的应用

4、内含价值在寿险企业战略决策评估方面的应用

参考文献

  • 中国保险监督经营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征求意见稿),2004
  • 魏迎宁,《寿险企业内含价值的理论和实践》,经济经营管理出版社,2005
  • David B. Atkinson, Life Insurance Products and Finance, SOA, 2000
  • 陈兵,论寿险企业内涵价值的评估,保险研究,2001,(3)
  • 张俊岭,内含价值评估法及其应用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