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分红?
分红(Bonus)是股份企业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入者的红利。是上市企业对股东的投入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范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企业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分红是企业(或其它按出资资本决定收益分配的非企业经济组织)的税后利润提取各种公积金、公益金、优先股股息后剩余的盈利,按照股东(不含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股东获得红利的多少根据企业的经营盈亏而变动,是不固定的。而股息是按照股票票面金额的一个固定比率向股东支付利息,不随股票二级市场上股价波动与企业经营业绩状况而变化。
分红的形式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企业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企业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企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红的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入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备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企业、企业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企业章程或企业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1 企业当年有利润;2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1 企业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2 企业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3 企业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1 企业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2 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除此之外,根据《企业法》和《上市企业章程指引》的有关规范,上市企业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 现金分配方案 或2/3 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分红与股息的联系与区别
股息与分红,虽然都是股票投入所取得的收益,但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1)在数量上,股息的比率一般是相对固定的,而分红却随企业的盈利状况可多可少;
(2)在时间上,股息发放时间可以是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也可分期多次发放,而分红一般在第二年年初发放;
(3)在对象上,普通股的股东在企业经营状况欠佳的状况下,可以减少,甚至不分派股息,而优先股的股东一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但一般不参与企业的分红,普通股的分红随企业盈利的增减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