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就业

什么是初次就业

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即使他后来的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但是由于已经不是初次,所以他的军龄不能视作这家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关本单位服务年限可以享受的待遇,他只能从进入这家单位开始计算。但是他的军龄能算入累计工作年限。

毕业生初次就业须知

一、了解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毕业生按培养方式实现就业。

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范的时间和范围内,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厅每年都会就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颁布相应文件。各地区、各 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这些文件的规范,从实际状况出发,也会制定一些就业政策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

二、熟悉毕业生择业、就业的基本流程

1.填写毕业生推荐表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的、并附有学校及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书面意见的推荐表。该表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盖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和学校的公章,具备权威性和真实性。

2.准备个人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含毕业生推荐表、自荐书、本人简历、学习成绩、各种证书、已发表的文章、论文、获奖状况等。

3.写求职信

求职信是针对用人单位写的,求职信要集中突出个人特色与求职意向,求职信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简明、扼要,用语要得当并能打动招聘人的心,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4.撰写个人简历

简历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含个人基本状况、学业内容、所获荣誉、社会实践、社会工作、课外行为、兴趣爱好、个人特长等。

三、收集整理有效的就业信息

就业信息是指社会各行业用人单位需求毕业生的状况,就业信息的获取对毕业生选择职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毕业生要对收集到的有效信息实行整理、解析、证实、筛选,获取就业信息的紧要渠道有:

1.校内外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校内就业信息橱窗。

2.毕业生可结合自己的专业状况,主动到用人单位自荐,通过老师、家长、亲友和同学获取用人单位信息。

3.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4.通过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行为收集用人单位信息。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1.通过双向选择,毕业生确定了用人单位,对方也明确表示同意录用后,在认真考虑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2.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相应的内容,经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持协议书到所在学校签字盖章。

3.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有关条款,商定后的条款需在协议书备注栏注明。

4.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所在学校各持一份。

5.协议书一经签订,便产生法律效力,签约方都要守信用,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违约,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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