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南北对话
南北对话是指进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就经济关系所实行的谈判对话或多边磋商行为。因大多数进展中国家位于南半球,发达国家则在北半球,通常称进展中国家为“南方”,发达国家为“北方”,故就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实行的谈判称南北对话。
南北对话的历史进程
南北对话开始酝酿于60年代。进展中国家政治上取得独立之后要求进展经济,改善贸易条件和改革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在进展中国家的促成下,第一届联合国贸发会议于1964年召开;讨论改变旧的国际经济秩序问题。1974年联大特别会议通过《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就是进展中国家的推动与努力争取的结果,并得到了法国等部分发达国家的支持。法国总统德斯坦倡议举行国际会议,希望用“南北对话”来代替“南北对抗”,获得其他发达国家的赞同。
1975年12月和1977年5月两次在巴黎举行南北对话,即举行关于合作与进展的国际会议部长级会议,又因在巴黎举行,亦称巴黎会议。会上达成两项协议:建立稳定原料价格的基金和给最贫穷的国家以10亿美元的特别援助基金。但在执行中发生多次波折,实际上并未兑现,南北对话成果甚少。
1979年进展中国家为打破南北谈判僵局,建议全球谈判,将“对话”移到联合国范围内实行。1980年联大第11届特别会议专门讨论了关于国际经济合作的全球性谈判的程序和议程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墨西哥和奥地利为了推动南北对话,倡议召开南北对话首脑会议。
1981年10月,关于合作与进展的国际会议首脑会议(即南北对话首脑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会上就调整南北经济关系和恢复全球性对话交换了意见。后由于美国的反对,举行正式的全球性南北对话未能实现。此后,南北对话行为复趋于沉寂。但广大进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仍在为推进南北对话而努力,1984年12月欧洲经济共同体与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的65个进展中国家签订了旨在促进双方经济进展的第三个《洛美协定》,具备重要意义。作为南北对话的中心论坛联合国为促进对话也在积极行为。
1993年10月,各国议会联盟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召开《南北对话促进世界繁荣》大会,来自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70多名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会后发表了《最后文件》,该文件呼吁发达国家和进展中国家积极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要求发达国家取消所有最穷国家的政府债务,敦促发达国家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向资金少、技术落后的进展中国家直接投入并提给技术。
南北对话的意义
南北对话是解决南北矛盾的重要环节,其紧要内容是经济合作和变革现存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在对话中,第三世界国家提出的纲领是: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实现主权平等和经济独立,让各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并与其他国家一道,平等地参与和制定有关国际问题的决定。具体要求包含:①行使经济主权。②改革国际贸易制度,消除不等价交换,取消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行普惠制,改变贸易条件。③改变第三世界国家在国际金融中的无权地位,要求发达国家增加进展援助和改善援助条件,减免债务,建立公平的国际货币制度。④保护海洋资源。⑤改革国际经济结构,促进国际间的技术转让。
在推进南北对话历程中,欧洲共同体国家推行现实主义的、开放的南北政策,支持和参加南北会议。对第三世界国家实施普遍优惠制度,在国际贸易中第一个实行“非互惠”原则。3个《洛美协定》的签订为南北关系开创良好的先例。
加强南北对话,实行南北之间的平等合作,不仅对进展中国家有利,而且对发达国家也有利。由于经济的国际化日益加强,发达国家和进展中国家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实行有效的合作,取长补短,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才能够达到世界的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