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股票市场

什么是台湾股票市场

台湾股票市场是台湾工业化历程中的产物,也是台湾市场经济进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台湾股票市场不但是融通资本、活跃经济的重要渠道,还与台湾的政治形势和社会稳定联系密切。台湾股票集中市场虽始于1962年,但股票交易却在国民党撤退台湾初期就已开始,被称作“店头交易”。而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后,店头市场被取消,开启了集中市场单一运作的时期。直到1988年,台湾又重新成立股票店头市场,目的是为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企业开拓股票流通渠道,台湾也因此有了“上市股票”和“上柜股票”之分。2002年台湾成立兴柜市场后,有效地抑制了非法地下证券商为中介的未上市上柜股票的交易,股票市场也形成区别层次的交易体系。

台湾股票市场的特点

1.台湾股票市场具备浓厚的美日证券经营色彩。台湾证券交易法长期的审查、修改紧要是以日本和美国的证券交易法为基础,因此使得台湾股票市场受美日的影响很大。

2.台湾股票市场规模狭小。台湾股票市场成立27年来,经济大幅度增长,但股市规模未有相应扩大。其原因在于,台湾企业类型大多为家族企业,不太愿意将企业股票上市,而占台湾企业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大多数都无法达到公开上市所要求的规模,所以,截止到1990年4月底止,台湾证券交易所只有185家上市企业及198种上市证券,形成庞大的资金追逐过少交易商品的情形。

3.台湾股票市场具备较强的投机性。台湾股票市场投入结构方面,个人所占比例偏高,由于个人投入股票偏重短期利益,再加上在股票市场上。少数人以利害相关团结在一起,操纵股价,以牟暴利,所以,市场上投机气氛较浓。

4.台湾股票市场的投入人结构是自然人持股比率偏高,法人机构持股比率相对较低,与美、日等国股市结构差异较大。为了调整台湾证券交易市场投入结构,加重法人机构持股比率,计划将放宽法人机构投入证券的法令限制,放宽侨汇投入台湾股市的条件等等。

5.台湾地区的股票市场正在加速向国际化证券市场转变。为了使台湾股票市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台湾当局不断推进股票市场现代化、规模化、公正化、制度化、大众化的进展进程,目前台湾地区已初步制定了未来的进展规划。总的目标是推行国际化证券业务,共分三阶段实现。

第一阶段,推动台湾证券商朝着大型化进展,增强其国际竞争实力;

第二阶段,鼓励台湾的证券商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使国外一般投入大众可以买卖台湾股票;

第三阶段,主管机关立法,允许外国证券商来台设立分支机构,让更多的自然人能够买卖台湾股票。1990年12月’27日,台湾当局财政部正式核定<华侨及外国投入证券及其结汇办法》修正草案,并于1991年1月初开始受理申请,初期拟开放50家外国专业投入进入,且每家投入金额仅限5000万美元。到1992年1月份,获准直接投入台湾地区股市的外国法人共有16家。

台湾股票市场的交易种类

以台湾的股票市场为例,企业可以透过股票交易市场取得它所需要的资金,而股票则依据交易市场的区别,可以分为上市股票、上柜股票、未上市股票、兴柜股票、全额交股票等数种。每一种都代表区别等级的难易度与资本来源。

(1)上市股票。指企业的股票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提给的集中市场里,交易买卖的股票。由于集中市场是目前台湾股票交易量最大、知名度最高的地方,因此许多的股票都选择在此挂牌交易。根据证管会申请上市股票限制,在资本额方面要求,第一类股,需要在新台币6亿元以上,其中记名股东人数需要在2000人以上,小股东(持股l000一l500万股者1不得少于l000人,且其所持股份累计占发行股份总额20%以上或满l000万股。

(2)上柜股票。指企业的股票在“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提给的店头市场里,交易买卖的股票。由于申请店头市场挂牌的资格,比申请集中市场挂牌的门槛低,因此许多新兴企业或中小型企业的股票都选择在此挂牌交易。上柜股票规范,持有l000至5万股的股东不得少于3000人,或持股数占l0%或超过500万股。

(3)第二、三类股。第二类股也是在店头市场中交易,挂牌的条件比上柜股票更为放宽,紧要是方便刚成立的小企业在股票市场中挂牌集资。只要成立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无累积亏损,就已符合二类股挂牌交易的基本条件,然后再经由两家券商推荐,经柜买中心核准并向证期会报备后,就可以挂牌。

根据证管会申请上市股票限制,在资本额方面要求,第二类股,需要在新台币3亿元以上。而第三类的高科技股也需要2亿元以上。第二类上市股票的记名股东人数需在l0o0人以上,小股东不得少于5百人或所持股数占20%或l000万股以上第三类上市股票的股权分散不受限制,但是另有其他的规范,即产品开发成功且具备市场性,经券商承销书面推荐并保留承销股数50%以上由承销商自行认购。

(4)兴柜股票。兴柜股票是最新成立的股票交易市场,紧要是针对还没有上市上柜的企业,只要有两家券商共同推荐,就可以在兴柜交易市场中自南买卖,而且当天的股价完全没有涨跌停板的限制,与未上市股票交易相同。

(5)未上市股票。系指一般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还没有获得准许到集中市场或店头市场实行交易的股票,这一类的股票当然也包含兴柜股票。除了兴柜股票交易市场之外,未上市股票的买卖都是透过坊问的未上市盘商撮合成交。未上市股票是一个高危机但相对高获利的投入园地。

(6)全额交割股票。上市上柜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因财务发生危机以致产生退票情形,或是未在规范时间内公告每一季的财务报表,这类企业发行的股票将会依规范被列为全额交割股。买卖这种全额交割股票,必须当场银货两讫,不适用一般股票隔两天才收足款项及股票的规范。

台湾股票市场的历史

台湾地区的股票市场始于本世纪30年代。1945年以前的Et本统治时期,已有台湾有价证券组合及台湾有价证券株式会社等组织,经营证券交易。

1953年,台湾当局为推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将台湾水泥企业,台湾纸业企业、台湾农林企业及台湾矿业企业等四家公营企业开放民营,并以股票三成,搭配实物土地,债券七成对地主实行补偿。当时许多地主不了解企业股票价值,急于将股票脱手,于是,买卖股票的商号及单帮客应运而生。一时间。证券商号纷纷建立起来。

1954年1月,台湾当局曾颁布<台湾证券商经营管理办法》,但未付诸实施。1955年7月,当局将该经营管理办法修正后公布实施。1955年12月<证券交易税条例>公布,1956年,《台湾省证券商经营管理办法>再修正,在这些法规中对证券交易限制很严,以致使证券交易转入地下,自此股市不振。

1959年为配合经济的进展,台湾地区建立证券市场研究小组,开始筹建证券交易所的工作。1960年9月成立证券经营管理委员会,并公布了证券商经营管理办法。随后,台湾证券交易所于1961年2月9日正式开始营业。这是台湾唯一的证券集中交易场所。

为增加市场弹性,台湾当局1973年7月公布了《授信机构办理证券融资副券业务暂行办法》作为信用交易的准绳,由于当时市场投机行为过旺,此办法延至到1974年4月才开始实施,由台湾土地银行、台湾银行、交通银行三家办理。仅对买进者融资,不对卖出者融券,形成跛足的信用交易。1979年7月公布《证券金融事业经营管理规则>,以建立专业的证券金融企业,取代融资融券业务暂行办法。为配合证券市场的进展,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8条及银行法第139条第三项规范,1980年4月成立了专业证券金融企业——复华证券金融企业。开始只是办理融资业务,1980年7月开办融券业务,1981年9月开办证券集中保管业务。

台湾地区股票市场从证券交易所建立到80年代初,股市交易进展迅速。以平均每日股票成交值为例,60年代为新台币3578元,70年代增至4.24亿元。以个别股票的周转率而言,自1962年的21.6%增至1979年的126.78%,远远高于这一时期英、美等国34%——40%的水平。80年代末期,台湾股市进入巅峰期,台湾加权指数曾突破1万点大关。

目前,台湾股票市场同香港股票市场一样,正在朝着区域化、国际化的方向进展。

台湾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台湾股市的暴涨暴跌,反映了台湾“泡沫经济”的破灭,对于台湾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但是,股市的暴跌也使台湾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暴露无遗,促使台湾金融当局下决心推进变革,并提高投入者的危机意识,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才使得台湾股市逐步走上一条比较稳健的规范化进展的道路。

台湾股市在如年代初的急跌急泻暴露了台湾股票市场的内在缺陷:

(一)供求过分悬殊。

台湾在整个80年代,股票市场总值增长了39倍,远远超过同期世界股市平均市值增长幅度,特别是1985—1989年间,台湾股市成交总值从1952亿元新台币升至25兆新台币,增加100多倍,但其上市企业的增幅则只有78%,远低于同期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如印尼、泰国)或地区(如香港)的增幅。

虽然台湾政府一直有意识地推动证券市场的进展,鼓励企业股票上市,但由于长期形成的家庭式企业行为模式,企业经营者不愿股权分散,不愿意将财务公开,也担心市场投机色彩太浓,法规不健全,怕股票上市危机过大,因此不愿通过股票上市直接融资,习惯于依靠银行间接融资。例如,1989年台湾共有上市企业181家,占全岛股份企业总数的1%还不到,占台湾企业总资本额约15%,而且股票种类简单。

(二)投入工具单一。

台湾证券市场的品种历来以股票为主,由于台湾当局一直奉行保守的财政预算平衡政策,因此,台湾的财政债券发行量很小。而企业以往历来依靠银行融资,近几年股市飚涨,一些企业开始对股市筹资感兴趣,但对通过债券市场筹资反应冷淡。目前台湾债券市场只占证券市场总市值的不到15%。

(三)台湾股市以散户为主体,行为方式偏好于短期投机炒作。

观察历年资料,散户投入者占台湾股市投入者的比重高达90%以上。台湾股市开户人数从1985年底的40万户猛增至1990年底的503万户,目前仍维持在445万户,占台湾总人口比率超过20%。散户投入人的操作习性与机构投入者区别,其对上市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了解不多,交易知识也较贫乏,易被市场人为因素所操纵,心理变化剧烈,因此往往倾向追求短线投机,使大盘容易出现涨过头跌过头的极端走势。台湾股市周转率过高便是明显的反映。1990年前后,纽约股市年周转率是20%—30%、东京股市是38%+98%、汉城股市是58%—70%、香港股市是35%-50%,而台湾股市的年周转率则高达170%-570%。即使经过1990年股市风暴后,台湾股市有所盘整,市场交易秩序有所规范,但目前仍维持在平均年周转率300%的高位,远高于全球股市的平均水平。显然,股市投入人结构中散户比重过大是台湾股市时常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四)法规和监管不严。

由于相应的证券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台湾股市在发行和流通等方面漏洞很大。在发行环节,发行企业负责人往往将股票集资款用于其他用途,资产掺水严重。有的企业还通过内部情报,从事内幕交易;在流通环节,证券从业人员也非法参与买卖,追求差价,股票经纪人代客垫款买卖,使证券信用过度膨胀也由此导致台湾股市违规事件经常发生。①另外,财务资料的公开性和准确性也较差,时效迟缓。

(五)台湾股市受到200多家财务投入企业的冲击,这些钱庄式的地下企业非法接受存款,利率高达40多厘,并用“以债养债”的方式实行投机。

因此,他们热衷于唱高股市,以便从中牟利,据台湾方面估计,它批地下投入企业有近40亿美元投入在台湾股市。台湾“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也一直想打击和取缔地下投入企业的行为,如1989年7月新修订的《银行法》对吸收存款作了严格的规范,并准备在打击和取缔地下金融行为的同时,放松银行牌照发放的限制,以便促使一些地下投入企业转为公开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但由于地下投入企业涉及各方面的既得利益,其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一直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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