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帐

呆帐定义

所谓呆帐是指债务到期后,本金或利息经过至少一个月后仍未偿付,处于呆滞状况但尚未确定为坏帐的应收、暂付款项。它作为一项资产反映在各年的资产负债表上,而且也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当然,银行或者财务企业放款,之后其客户的生意清盘,也会产生坏账。不过,当坏账已经归入损益表,作为支出部份,但是期后又收回,即是又称为收入。

呆帐分录

会计人员通常于每年底会计期间终结,编制财务报表时,预估呆帐金额,认列费用,同时減少应收帐款. 即:

  • 借:呆帐费用 xxx
  • 贷:备抵坏帐(应收帐款的减项) xxx

呆账催讨原则

1.催款经营管理

呆账的催讨工作一定要由专责人员随同原负责该款项目的销售人员前往催讨。

2.利用信函要求付款

在前项所提派遣专员前往催款外,尚须同时发出督促信函,恳请对方尽速支付货款。

3.呆账催讨经营管理表的制作与利用

在催讨呆账时,一定要制作催讨经营管理表,利用此表来追踪把握销售人员的催款实行状况,必要时予以援助。

4.防患收款时不正当行为

部分销售员在收得货款之后会不交回给经营管理部门,对于这种行为须加强实施“收款处理手续”经营管理,以防患于未然。

5.对销售人员施以指导教育

负责人须彻底掌握和了解销售人员的个性,不断对其实施有关货款回收的指导教育。

关于呆账的争议

会计上应于何时认列此项费用,有区别的见解。大多数情形下,债务人都是拖欠多时,且累计一定的欠款后,才会避不见面,或宣告倒闭。此时应收帐款几乎可以确认完全或绝大部分无法收回,列呆帐费用将毫无争议。

然而,这个主张显然无法符合收入费用配合原则。由于商品销售的收入已在当期认列,为创造这些收入, 而产生的呆帐费用,原则上必须于同一期间认列入帐,才能达到收入费用的配合,而不是等到实际呆帐发生时才认列。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