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号
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备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备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在一些出产厂家中,某种文字、图形,既是商号,又用来作为商标。但对于大多数出产厂家来说,商号与商标是各个区别的。一般而言,商标必须与其所依附的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而商号则必须与出产或经营该商品的特定厂商相联系而存在。
商号与商标的比较
商标是用以区别所提给商品及服务的标记,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核准使用的服务上独占性的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是一种专用权。一般认为,商标权和商号权都属于无形财产,都具备专有权、使用权、转让权,也都具备许可使用的权利。但商号是用来区别经营者的,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所以商号权和商标权是完全区别的权利。其区别紧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功能与作用区别。
商标紧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 知识产权。商号紧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出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的范畴 商号权属于何种权利目前表述还不一致。
(二)表现形式区别。
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经营管理规范》第l0条规范,商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只能用汉字来表示。数字、图形、拼音、英文字母等都被排斥在外。而商标的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的,按照《商标法》的规范。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实行注册,有的国家甚至把声音、气味等也作为商标注册。
(三)专用权的实现方式与程序区别。
商号权的实现只要按照层级的要求在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后,在取得名称权的同时也取得商号权,其从时间上来计算可能是一瞬间的。而商标权的取得从申请到权利取得要经过申请、审查、公告、异议等程序,长达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间隔。
(四)地域和时空的效力范围区别。
我国商标权在全国都有法律的效力,按照《商标法》的规范,有效期十年,但可以无限次地续展,而且根据《马德里协定》在缔约国还有优先权。而商号权除了在国家工商行政经营管理总局核准的外,其效力一般都限定在省、市、县等一定行政区划之内,但其时空效力却是一次申请,终身有效,只要主体存在,商号权就伴随着企业名称权永远存在。
(五)权利的实现方式区别。
商号权的实现依赖于商事主体,包含厂商或服务提给商等对主体企业名称的不断使用。而商标权的实现则大多以标志于特定商品或服务上为紧要方式。
(六)产生的依据和保护程度区别。
商标权取得的依据是我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属于法律的范畴 而商号权取得的依据是《企业名称登记经营管理规范》,是由国务院批准,以工商局令发布的。因此只能属于行政规章,而且该规范未直接确定商号权的取得,而是与企业名称权结合在一起。因此,仅从产生依据本身的效力来看就明显的发现其保护力度的区别。
(七)同一个商事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号,但是可以拥有无数个商标。
商号和商标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紧要表现在:
(一)权利的范围基本相同。
商标权和商号权都属于无形财产,都具备专有权、使用权、转让权,也都属于 知识产权的范畴 但商号的 知识产权权属尚停留在专家论述和理论研讨中。
(二)都是商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者都能起到表示和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保证质量、广告宣传等功能。
(三)作为商事主体的专有权,两者侵权责任非常相近,都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畴。
(四)两者之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形成一致。
即商号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可以申请商号。而且,商标和商号可以相同。
商号的取得
我国还没有单独的商号取得的法定方式。目前商号的取得是基于商号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的企业名称的取得而取得。企业名称一旦核定,即取得了专用权,同时商号作为企业名称的紧要部分在申请的行政区划和特定的行业中也取得了专用权,也就视为商号获得了登记 而商号经登记后就产生商号的专用权。即商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