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战略

什么是国家战略

国家战略通常是指国家在较长时期内具备全局性的通盘长远规划。

国家战略的内容

国家战略是国家战略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战略。

国家战略的使用最早出自美国,并将其正式列为军事用语。其定义是:"在平时和战时,在组织和使用一国武装力量的同时,组织使用该国政治、经济、心理上的力量,以实现国家目标的艺术和科学。"日本给国家战略下的定义是:"为了达成国家目标,特别是保证国家安全,平时和战时,综合进展并有效运用国家政治、军事、心理等方面力量的方策。"中国学术界对国家战略尚无统一认定,有的认为,国家战略是建设和运用国家各方面的实力和人力,以实现国家总目标而采用的方略却是一致的。国家战略就是为实现国家的总目标而制定的。中国的战略体系不使用"国家战略"的称谓。

国家战略是指导国家各个领域的总方略。

其任务是依据国际国内状况,综合运用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国家力量,筹划指导国家建设与进展,维护国家安全,达成国家目标。国家战略概念来源于大战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的大战略概念传入美国,到战后逐渐演变成为国家战略,并将其正式列为美国军事术语。其定义是:“在平时和战时使用军事力量的同时,进展和使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心理力量,以实现国家目标的艺术和科学。”许多国家对国家战略的研究正在开展之中,学术界对它还存在着区别的认识。原苏联及东欧国家不使用国家战略的概念。有的把它等同于大战略;有的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在于大战略是运用国家力量,达成军事目标,而国家战略则是运用国家力量,达成国家总体目标。80年代以后,中国学术界也开始了对国家战略的探讨,紧要是从区别于大战略的意义上来认识和使用国家战略概念的。有一种意见认为,虽然中国未在正式文件中使用国家战略这一概念,但它紧要体现在党和国家的总路线、总方针、总政策之中。

国家战略的类型

一、政治战略

政治战略为建立政治力,借以创造与运用有利状况,以支持国家战略之艺术,使得在争取政治目标时,能获得最大之成功公算与有利之效果。

政治战略中之「政治」二字系指内政与外政而言。其使命在巩固与强化政权,打击和破坏敌方政权,影响与争取盟友或与国,以及孤立敌人,迫敌屈从我之意志。

二、经济战略

经济战略为建立经济力,藉以创造与运用有利状况,以支持国家战略之艺术,俾得在争取经济目标时,能获得最大之成功公算与有利之效果。

经济战略中之「经济」,包含财政、金融、出产、贸易、交通、储运;其使命在提高我方经济力,削弱敌方经济力。经济战略概可分为攻势经济战略与守势经济战略两种:守势经济战略重在繁荣我方经济,并兼顾敌对我实施经济攻势之反制;攻势经济战略则为对敌直接遂行经济作战,如实施经济动员、对敌经济封锁、破坏敌人出产、掠夺敌人资财、贬低敌通货价值等是。

三、心理战略

心理战略为建立心理力,藉以创造与运用有利状况,以支持国家战略之艺术;俾得在争取心理目标时,能获得最大之成功公算与有利之效果。

心理战略之「心理」,系指民心与士气(含社会、教育与文化、宣传)而言。其使命在扰乱与摧毁敌方之民心土气,稳定与提高我方之民心士气。心理战略主在运用心理力量,以改变有形物力,创造一种莫之能御之磅礡气势,期能先声夺人,达到壮大自己、削弱敌人、争取与国诸目的。

四、军事战略

现代战争乃是三分军事、七分政治、以武力为中心之思想总体战,故军事战略为国家战略之核心,为国家战略成败之关键。

军事战略为建立武力,藉以创造与运用有利状况,以支持国家战略之艺术;俾得在争取军事目标时,能获得最大之成功公算与有利之效果。

军事战略为国家战略之中心环节,必须能支持「国家战略」日标之达成。故其建军备战与用兵,均应能统合陆、海、空三军之力量,以如何打、如何建、如何装、如何编、如何训之全程战略构想,指导三军武装部队之均衡进展与运用。其具体之行为,系以「远程战略研究」先决定 「如何打」(决定战争型态及所需进展之武器系统与兵力,以「中程战略目标计画」决定「如何建」(完成建军),以「近程战略能力计画」决定「如何用」(完成备战),达到永远维持现代化「打什有什」之三军武装部队,俾能在「国家战略」基于情势需要,一旦必须运用武力时,能获得最大之成功公算与有利之效果。军事战略包含军种(陆军,海军、空军)战略,野战战略(即战区战略)。

(一)军种战略:军种战略为建立陆、海、空军兵力,藉以创造与运用有利状况,以支持军事战略之艺术,俾得在争取战役目标或从事决战时,能获得最大之成功公算与有利之效果。

军种战略包含陆军战略、海军战略、空军战略与其他独立系统(如战略空军)之战略,主在如何建立、进展与运用各该军种兵力以支持军事战略,并藉各该军种之远程战略研究,以解决其「末来需用何种兵力」问题;中程战略目标计画以解决其「应如何建立此等兵力」问题;近程能力计画以解决「如何运用现有战力,以应付当前作战」问题。军种战略紧要内容为决定各该军种兵力之建立、动员、分配、使用与维持,及对战区所属部队之支援。

(二)野战战略:野战战略为运用野战兵力,创造与运用有利状况,以支持军事战略之艺术;俾在争取战役目标或从事决战时,能获得最大之成功公算与有利之效果。野战战略系三军用兵,为其战术造势之艺术总称。在陆为陆战战略,在海为海战战略,在空为空战战略。野战战略对下之责任有二:

一为指导战术阶层以至当之目标与时空;

二为替战术阶层在会战前后(即构成战场前或会战结束后之进展)预为创造有利状况,而增加成功之公算与有利之效果。如指导两个或两个以上战区间兵力之运用与配合,以支持军事战略,则为参谋本部或军种总部阶层之野战战略。如为运用一个战区之兵力以支持军事战略,则为战区司令官之野战战略。其涵盖范围为:

1.整个战役计画之阶段画分及兵力运用构想;

2.每一阶段之兵力运用构想;

3.依据战场状况变化,适时、适切、适所运用战区内陆、海、空军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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