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概述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 fund),指专门的投入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基金经营管理企业,基金经营管理企业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入者、基金经营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入者的权利紧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紧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规范。
相比契约型基金,企业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由于二者之间的区别紧要表现在设立的组织架构及法律关系区别,实际上并无优劣之分,因此,为使证券投入基金制度更具灵活性,许多国家都允许企业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并存。企业型基金在美国最为常见,而契约型基金则在英国较为普遍。
我国目前设立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的特点
1)单位信托是一项名为信托契约的文件而组建的一家经理企业,在组织结构上,它不设董事会,基金经理企业自己作为委托企业设立基金,自行或再聘 请经理人代为经营管理基金的经营和操作,并通常指定一家证券企业或承销企业代为办理受益凭证--基金单持有证的发行、买卖、转让、交易、利润分配、收益及本益 偿还支付。
2)受托人接受基金经理企业的委托,并且以信托人或信托企业的名义为基金注册和开户。基金户头完全独立于基金保管企业的帐户,纵使基金保管企业 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其债权方都不能动用基金的资产。其职责是负责经营管理、保管处置信托财产、监督基金经理人的投入工作、确保基金经理人遵守公开说明书所列明 的投入规范,使他们采取的投入组合符合信托契约的要求。在单位信托基金出现问题时,信托人对投入者负责索偿责任。
契约型基金与企业型基金的区别
契约型基金与企业型基金的紧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法律依据区别
契约型基金是依照基金契约组建的,信托法是契约型基金设立的依据;企业型基金是依照企业法组建的。
2、法人资格区别
契约型基金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企业型基金本身就是具备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企业。
3、投入者的地位区别
契约型基金的投入者作为信托契约中规范的受益人,对基金如何运用所做的重要投入决策通常不具备发言权;企业型基金的投入者作为企业的股东有权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实行审批、发表自己的意见。
4、融资渠道区别
企业型基金由于具备法人资格。在资金运用状况良好、业务开展顺利、又需要扩大企业规模、增加资产时,可以向银行借款:契约型基金因不具备法人资格,一般不向银行借款。
5、经营财产的依据区别
契约型基金凭借基金契约经营基金财产;企业型基金则依据企业章程来经营。
6、基金运营区别
企业型基金像一般的股份企业一样,除非依据企业法到了 破产、清算阶段,否则企业一般都具备永久性;契约型基金则依据基金契约建立、运作,契约期满,基金运营也就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