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游戏产业

什么是电子游戏产业

电子游戏产业是涉及电子游戏的开发、市场营销和销售的经济领域。它包含了几十种职业,目前雇用着世界各地成千上万的人。

电子游戏产业的专业

游戏产业雇用一些在其他传统行业的资深人士,但也有一些雇用在游戏产业有专业经验的人。例如,许多招聘者的目标仅限游戏产业的专业人士。游戏产业的一些具体专业包含如下:游戏程序员、游戏设计师、关卡设计员、游戏制作人、游戏美工师和游戏测试员。这些专业人员的大多数受雇于游戏开发者或游戏发行商。然而,许多爱好者也制作同人游戏并盈利出售。

电子游戏产业的历史

前身

1958年10月18日,核科学家William Higinbotham制作了《双人网球》。尽管1982年的《创意计算》杂志称其为第一个游戏。,但它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游戏,而只是一个电力试验,所以也从来没有商业发行过。游戏采用实际屏幕来表现比赛。然而,虽说双人网球是最为知名的电子游戏前身,但一般认为,由Thomas T. Goldsmith Jr.和Estle R. Mann于1948年创建的“阴极射线管游乐设备”才是已知的游戏鼻祖。

此外,还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前身。在1951年,费伦蒂国际一个研究小组建成了“尼姆罗德”计算机,并在当年英国科学展览艺术节首次公开展览。这个电脑是专门为一个世纪老游戏《尼姆》设计的,使用灯光表示位置。次年剑桥大学的A.S. Douglas制作了《OXO》(也叫“圈圈叉叉”,Noughts and Crosses)。设计它的目的是研究人类和计算机之间的互动。《尼姆罗德》和《OXO》的设计目的都不是娱乐。

到底哪一个才算是“第一个电子游戏”仍有争论,这个词“意味着电子信号使用光栅模式在屏幕上转换成图像,由单个像素组成的一系列水平线。”而玩“双人网球”的示波器没有使用光栅处理。

1970年代

到1970年代末期,当个人电脑刚刚开始得到广泛普及时,电脑游戏产业形成一种爱好文化。产业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提高而增长,并经常推动其提高。

1980年代

在1980年代中期由于出产太多(在数量和质量上)粗制滥造的游戏致使行业受到打击,导致北美产业的衰退和日本产业的兴盛,尤其是游戏企业任天堂。

1990年代

1990年代游戏相关技术有所进步。显著的进步有:

  • 广泛采用光盘存储和软件分发
  • 广泛采用的基于GUI的操作系统,如Microsoft Windows系列和Mac OS系列
  • 3D图形技术的提高,使得3D显卡被广泛采用,目前3D图形已“在事实上”成为电子游戏图像标准
  • 不断提高的CPU速度和复杂程度

2000年代

如今,电子游戏产业成为进展的主宰;利润仍然在驱使科技进步,然后使其应用于其他行业。虽然电子游戏产业正走向成熟,但它仍然复杂多变,并伴随第三方电子游戏开发商的迅速出现,以同样快的速度继续进一步壮大。

电子游戏产业的运作

电子游戏产业的运作是与其他娱乐产业(如音乐产业)是相似的,但不一样的是,电子游戏产业被指其开发人才待遇低。这迫使开发人员离职,去组建新的独立开发企业和项目。在一些知名案例中,新企业成长壮大,却重走旧企业的老路,并最终永久地循环下去。

然而,区别于音乐产业,一个独立的音乐家可以使用现代技术以极其廉价的成本完成一个很专业的产品,而出产现代游戏则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设备。这使得比起音乐产业,游戏产业中投入开发商的发行商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分离

一个特别著名的例子是,原独立开发商美国动视本是由雅达利的原开发者成立的。美国动视企业后来成长为世界第二大游戏发行商。在此同时,许多原来的开发人员去了其他项目上工作。例如,创始人阿兰·米勒离开美国动视企业创立另一个电子游戏开发企业,Accolade 。

美国动视企业贷款给开发商用于游戏包装和外观设计,因此很受他们的欢迎,而雅达利企业不允许这种做法。作为电子游戏产业起飞的80年代中期,许多开发商面临更令人痛心的问题:连夜加班或不良出版商的原因使得游戏利润打折或流失。

经济

今天经济问题仍然存在于发行商和开发商的合同中。通常状况下,开发商收取销售利润的20%左右作为版税,其余的归发行商。比起分摊版税,更多出版商干脆买下了开发工作室。收购生效后,一些开发人员羡慕原工作室的经营管理人员离开后的动向,而剩余的员工则只能努力完成几年后就要关闭的项目。这些收购往往起到一个大的推动作用,就是让电子游戏项目为假日采购季节及时的完成,然后把创意控制转让给出版商。

创意控制

有些人不赞成发行商控制游戏创意,因为他们更适合采取短期市场趋势而不是投入于高危机但利润丰厚的主意。另一方面,发行商可能比开发商更了解消费者需要什么。电子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之间关系在许多方面类似于唱片艺人和唱片企业。但区别的是,音乐产业在2000年代初期销售已经持平或下降,而电子游戏产业正继续增长。另外,电脑使得音乐的独立制作简单易行,而独立游戏开发商和充分资助的产品之间的缺口却越来越大。

在电脑游戏产业中,起步要更为容易,因此出现了许多成功的企业。而游戏机游戏产业则更为封闭,开发商必须从游戏机制造商获得多达三个的许可证:

1.为游戏机开发游戏的许可证

2.发行商必须有为游戏机发行游戏的许可证

3.每个游戏的单独许可证

此外,开发商通常必须从游戏机制造商购买开发系统,以便开发合乎规范的游戏,并获得游戏机制造商的概念批准。因此,开发商通常事先就游戏开发项目的启动达成一个发行协议,但为了保障发行协议,开发商必须有为游戏机开发的记录,而没几个项目启动包含这一记录。

选择的余地

发行电子游戏的另一种方式是在互联网上使用共享软件或开放源代码模型自行发布。然而,在这个数百万美元出产成本的时代,免费制作发布的游戏是否生存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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