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架构

什么是红筹架构

红筹架构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构。自九十年代末就开始使用红筹架构,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查程序后直接刺激了红筹模式的广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务部等6部委发布《关于外国投入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范》(简称“10号令”)为止,红筹架构是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

使用红筹架构的私募股权投入,先由国内企业的创始股东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壳企业(法律上称为“特殊目的企业”),然后利用这家特殊目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境内权益,最后以这家特殊目的企业为融资平台发售优先股或者可转股贷款给基金实行私募融资,乃至最终实现该境外特殊目的企业的海外上市。红筹上市又称为“造壳上市”。

在红筹架构下,根据控制境内权益的方式区别进展出不少变种,其中以“协议控制”模式最为知名。“协议控制”,又称“ 新浪模式”、“ 搜狐模式”、“VIE架构”,在2006年以前紧要应用于互联网企业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由于外商直接投入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要求投入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入者,基金这种财务投入者不属于合格投入人),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 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实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有说法说是 搜狐最先使用了该方式,也有说法说是 新浪最先使用了该方式,故有前述两种别称。

10号令对于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影响深远。10号令出台后,由于增加了海外上市的行政审批环节,海外红筹架构上市对于广大中小民企不再具备太大的吸引力。在业绩的压力下,海外投行与国内中介机构为国内企业设计了一些规避适用10号令的上市架构,如安排外资纯现金收购国内企业、代持、期权等等,但是,严格意义上这些方式都具备法律瑕疵,对国内企业家的法律危机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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