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负债

什么是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下列负债:

(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实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实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含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负债本质上是一种合同义务,由于这项合同义务的存在,持有金融负债的企业承担着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给另外的企业或与其他企业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交换金融工具的义务。金融负债属于一种现时义务,由过去交易或事项而形成,其最终结算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式

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实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状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入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入,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