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静态投入回收期
静态投入回收期是指在不考虑时间价值的状况下,收回全部原始投入额所需要的时间,即投入项目在经营期间内预计净现金流量的累加数恰巧抵偿其在建设期内预计现金流出量所需要的时间,也就是使投入项目累计净现金流量恰巧等于零所对应的期间。
静态投入回收期通常以年为单位,包含两种形式:包含建设期(记作S)的静态投入回收期(记作PP)和不包含建设期的静态投入回收期(记作PP′),且有PP=S+ PP′。它是衡量收回初始投入额速度快慢的指标,该指标越小,回收年限越短,则方案越有利。
确定静态投入回收期指标的方式
1、公式法
如果某一项目的投入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一定期间内每年经营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原始投入额,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求出不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
不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PP‘)=原始投入合计/投产后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PP )=不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建设期
2、列表法
所谓列表法,是指通过列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的方式,来确定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进而再推算出不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的方式。因为不论在什么状况下,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静态投入回收期,所以此法又称为一般方式。
该法的原理是:按照回收期的定义,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满足以下关系式,即:
这表明在财务现金流量表的“累计净现金流量”一栏中,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恰好是累计净现金流量为零的年限。
无法在“累计净现金流量”栏上找到零,必须按下式计算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
包含建设期的投入回收期(PP)=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对应的年数+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绝对值÷下年净现金流量
或:=累计净现金流量第一次出现正值的年份-1+该年初尚未回收的投入÷该年净现金流量
年份 0 1 2 3 合计 NCF(万元) -100 50 70 80 P/F(10%) 1.0000 0.9091 0.8264 0.7513 NPV -100
静态投入回收期的优点
①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入的返本期限
②便于理解
③计算也比较简单
④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
静态投入回收期的缺点
缺点:
①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
②未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
③不能正确反映投入方式区别对项目的影响。
静态投入回收期的决策准则
决策准则:
静态投入回收期指标≤基准投入回收期,投入项目才具备财务可行性。